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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交警、信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市交警支队平邑大队。
负责分管和联系单位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和廉政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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