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pyzj01/20260806-00002 发布机构 平邑县平邑街道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6-08-0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侯玉峰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以“阳光共治”模式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平邑街道落实市县基层治理部署要求,将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党建引领为核心持续推动物业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深化党建引领,构建三方联动机制。推进“红色物业”建设,试点党组织领办本土物业公司模式,建立“物业企业+小区支部+业委会”三方议事机制,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选派社区干部、专职社工到物业企业兼职。多个社区落实月度物业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会商解决物业服务、环境整治、违建治理等问题,形成共建共治的小区治理格局。

二是健全调解体系,推动矛盾源头化解。在街道综治中心设立物业纠纷专业调解室,打造品牌调解阵地,配备专职调解员常驻,整合信访接待、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功能,实现物业矛盾一站式调处。同时将物业纠纷排查纳入网格员日常巡查职责,靠前介入处置,推动矛盾吸附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推进分类治理,提升服务覆盖水平。针对不同类型小区探索差异化治理:商业开发小区强化专业化物业监管,推动服务标准化;老旧小区、回迁安置小区推行国有企业兜底、党组织领办物业模式,有效破解回迁小区管理混乱、诉求难解等治理难题。

二、对提案建议的落实措施

结合你们提出的“阳光共治”模式和四项具体建议,街道将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落实:

(一)推进财务阳光透明。严格执行《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规范物业公共收益管理,督促企业对电梯广告、场地租赁、停车收费等公共收益单独建账、定期公示。严格维修资金全流程监管,落实“事前申报、事中公示、事后验收”制度,大额维修项目引入第三方造价与监理机制,保障资金使用合规透明。督促物业通过小区公示栏、业主微信群,常态化公开服务合同、收费标准、收支明细等信息,切实保障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推行服务清单化管理。细化物业服务量化标准,将保洁、安保、设施维保、报修响应等服务内容纳入合同清单,明确质价对应关系。建立“季度考评+年度评议”机制,由社区党组织牵头,联合业主、网格员、业委会开展常态化考核,考核结果与物业续聘、费用结算直接挂钩。对考核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启动解聘程序。配合上级部门落实物业信用“红黑榜”制度,对劣质服务、高频投诉企业实施联合惩戒,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三)完善收费与退出机制。在新建及条件成熟小区推行物业酬金制试点,物业按约定提取酬金,服务成本实报实销、全程公开,从制度上杜绝重收费、轻服务问题。严格规范物业进退流程,街道、社区全程提供政策指导,保障业主依法选聘、解聘物业的权利,对物业擅自撤场、拒不交接等违规行为,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引导物业与业主树立质价相符理念,通过协商、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动态调整收费标准,平衡双方合法权益。

(四)强化监督制衡机制。强化社区党组织对业委会选举的主导作用,严格候选人资格审查,推选公道正派、热心公益的业主任职。落实业委会任职回避、履职承诺制度,杜绝利益关联。实行业委会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公开评议结果,对履职不力、满意度偏低的成员依法启动罢免程序。业委会重大事项决策须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对不规范履职、损害业主利益的行为及时约谈整改,涉嫌违法违纪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物业管理是基层治理的“关键小事”,也是关乎民生福祉的“民生大事”。下一步,平邑街道将以办理您的提案为契机,持续深化“阳光共治”理念,持续提升物业基层治理水平。一是打造示范样板,选取基础优质小区开展试点建设,总结推广可复制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域治理提升。二是强化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社区工作人员、业委会、物业人员业务培训,提升规范服务、依法治理能力。三是健全长效机制,持续优化矛盾调处、质量考评、多方共治等制度,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治理走深走实。

再次感谢你们对平邑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我们将认真吸纳、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平邑街道办事处

2026年8月6日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