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pyxgzbm05/20260623-00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6-23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县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4号关于“建设标准化集采集配仓的建议 ”的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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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标准化集采集配仓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建议对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补齐食品安全短板、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结合我县实际,县教体局对学校食堂大宗采购采取了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一、现有采购平台运行及管理 (一)我县结合其他县区招标模式,实行单包招标,打破以往综合包供应格局,将粮油、肉类、蔬菜等品类拆分招标,共遴选中小学段61家、高中段41家供应商,彻底杜绝了学校食堂依靠1家供货商就能运营的情况,提升了食材供应的专业性与安全性,同时有效降低廉政风险。 (二)全面推行平台“盲选”采购,隐藏供应商信息,学校下单仅能查看食材品类、规格、价格等客观属性,下单后由平台随机分配供货商,从机制上彻底切断学校与供应商的直接利益纠葛。同时,为降低供应商配送成本,将全县学校按镇街或县直划分12个组,对应单包内3-12家供应商,尽量实现集中采购需求归集。 (三)在流程管控上,严格执行询价、比价、定价、验收、结算等标准化流程,依托平台实现采购信息实时共享和数据精准记录,确保采购全流程可追溯。 (四)在供应商监管上和质量管控上,持续出台7个管理文件,定期组织座谈会、实地考察和履约评估,对16家违规供应商予以处罚(分别中断供货资格、停供一个月、调整供货比例等措施),持续净化供应队伍。 (五)为规范学校对供应商的监督和管理,通过优化平台算法,学校根据每家供应商的商品质量、服务态度、价格、送货准时性等因素,在平台进行验收时,对每家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教体局根据各供货商的最终得分对其次月的供货权重进行调整,平台根据权重进行分单,确保学校对供货商能够更好地行使监督权。 (六)通过多次召开学校、供应商座谈会反馈,盲选采购平台效果明显,有效遏制了廉政风险,大家普遍对平台运营认可度高,质量、价格及菜品设置满意度均达到98%以上,与往年同期相比食材质量有了较大提升,环比价格下降10%-15%。 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情况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校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办法》鲁教财发[2025]1号的通知,“第四章 供货企业遴选与管理 第十六条 任何部门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指定供货企业,不得在学校与供货企业之间增设营利性机构从事食材的配送、检验检疫等服务。坚决防止县域内独家企业向学校供应大宗食材。”明确要求建设标准化食材集配仓与省里文件相违背,已经实行食材集配中心的其他县区正在整改。所以建议建设标准化食材集配仓目前条件还不成熟。 下一步,我县将加快推动智慧食堂建设,构建省、市、县、校四级联动的智慧管理体系,通过数据互联互通实现食材可溯、过程可视、风险可控的全流程数字化监管。预计我县将在9月份全部投入使用。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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