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jytyj/2025-0000246 发布机构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5-07-02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2号关于我县高中学生作息时间制度的提案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2号关于我县高中学生作息时间制度的提案的答复

岳立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我县高中学生作息时间制度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保证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 号)和《临沂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教函〔2021〕4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我县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办法。

一、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二、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

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三、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

要求各学校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原则上,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7:30,高中不早于7:00。寄宿制学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初中不早于7:00,高中不早于6:30;晚自习结束时间,初中不晚于21:00,高中不晚于21:30。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临时性或经常性提前到校的学生,应安排好早上执勤教师,强化对提前到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切实负责好学生到校后的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

四、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

学校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等途径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 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五、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

教师随时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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