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nyj/2024-000020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1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6号“完善农村农田灌溉设施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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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传云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农村农田灌溉设施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我县从2011年实施高标准农田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业务部门的支持帮助下,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使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2011-2023年,共实施高标准农田54.25万亩。通过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使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显著改善,农业生产水平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大幅度提高。 二、针对提出的建议采取的措施 一是加大项目的争取力度,完善农村农田灌溉设施。建设“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是国家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农业农村局将积极会同县水利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对该区域深入调研,借鉴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力争让农田“渠相连、路相通、旱能浇、涝能排”。 二是聚焦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严格规划设计标准,确保项目切实可行。对此,我们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国家和部门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在规划设计农田水利工程的时候灌排并重,新建、改造一批水利设施,保证项目工程设计标准和质量,提高灌溉效率,确保项目切实可行。 三是加强工程管护,确保项目长期发挥效益。坚持“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长效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夯实管护责任,保证 “有人管”;落实管护资金投入,保证“有钱管”,创新运行管护模式,确保建成一亩、管好一亩。 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你们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你们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平邑县水利局 平邑县流峪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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