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mzj/2024-0000070 发布机构 平邑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4-07-10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02号提案“关于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02号提案“关于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郭东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质量高质量提升行动,这关系着我县城乡融合发展,均衡发展,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关键是要坚持目标引领,突出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制约农村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

一、基本情况

到2023年底,全县改建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14家。2021年,在全县(乡镇)改建4所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床位总数的50%。重视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养老服务功能,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从居家、社区到机构的综合性养老服务,发挥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环境优美、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管理完善”的标准,以满足农村老年人区域性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完善农村养老基础设施,提升农村养老服务水平,推进医疗与养老相结合。

二、工作措施

(一)优化城乡布局,推动一体化发展。依托城镇带动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发展,大力协调推进养老机构布局优化调整,进一步我县推动乡镇敬老院转型升级,加快地方中心敬老院及石固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争取早日投入运营,推动失能和半失能人员的城乡一体化集中供养,扩大养老服务人群覆盖面。

(二)立足基本与适度保障相结合。鼓励各镇(街)对城乡特困老年人采取集中供养的方式提供服务,优先满足辖区内失能、半失能(含失智)特困人员集中照护需求,向低保、低收入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偿集中托养和照护服务。

(三)完善农村老年服务设施配置。加大对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完善农村幸福院,孝善食堂等老年服务设施配置,优化功能布局,满足农村老年人休闲娱乐、日间照料的需求。

(四)发展农村老年助餐服务。根据老年人群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和年龄状况,分类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实行差异化优惠。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等低收入人口中的老年人,以及独居、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及新中国成立前入党老党员和抗战时期入伍老战士等(以下简称“两老”群体)的用餐需求,进一步提升满足我县农村老年人的用餐需求。


平邑县民政局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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