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slj/2024-000004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水利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4-07-02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75号“关于执行最严格水资源保护条例,持续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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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玉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执行最严格水资源保护条例,持续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平邑县水利局高度重视,将其纳入重点工作,严格按照县政府的通知要求,认真研究制定了办理计划。并与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协作,共同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相关工作。 二、具体措施及成效 县水利局依据《水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加强水资源保护力度,具体措施包括: 1.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和监督,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有效保护。 2.配合审批部门,严格取水许可审批和水资源论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全县范围内的取水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3.加强取用水监管,重视源头管理,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取水行为,2024年上半年共关停自备井26眼,有效的保护了地下水资源。 4.对我县境内7条主要河流实施河道治理、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生态补水,有效改善了水环境质量,提升了水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自我修复能力。 5.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加大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力度,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保障水功能区水质达标,2023年我县省控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水功能区考核要求。 经过县水利局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您的提案建议已得到有效落实。 下一步县水利局将持续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工作。同时,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水利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希望今后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祝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平邑县水利局 临沂市生态环境局平邑县分局 2024年6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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