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jtysj/2024-000002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6-05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29号提案“对武台镇境内道路进行改造提升”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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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武台镇境内道路进行改造提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议中提出的“西近台到万山、黄台到水沟、黄台到黑山前、大王村和新河村道路”均属于村道。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级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可以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和一事一议制度组织村道建设”。 近年来,县交通运输部门持续关注武台镇农村公路建设,持续加大武台镇农村公路建设力度,累计完成武台—宝圣寺道路、武台示范区环线、孟家庄—清河道路、蒋里—西王—泽国、大家庄—孙家庄、承安庄—东武沟村、北武台—新平、皮卞庄—武台界等47公里道路,累计完成建设投资4600万元。武台镇境内主要干线公路通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出行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有力推动了武台镇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武台镇境内主要干线公路通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群众出行安全得到有力保障,有力推动了武台镇乡村振兴战略高质量发展。 建议中提到的“黄台到水沟、黄台到黑山前、西王-卧龙”等道路建设项目,涉及土地性质问题,县交通运输部门将积极与武台镇和国土部门开展沟通对接,尽快列入全县交通发展计划,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汇报,最大限度争取建设计划和资金扶持,待规划调整、土地指标等手续办理完成后,组织项目实施。 衷心感谢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邑县交通运输局 2023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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