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jytyj/2024-000001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82号关于“如何减轻国家在教育方面费用的支出”的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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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答字〔2023〕12号 签发人:曹兆清 办理结果:B 李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如何减轻国家在教育方面费用的支出”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双减”精神,在坚持家长自愿原则,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全面推行课后延时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小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平教发〔2019〕37号),《平邑县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办法》的通知(平教发〔2022〕2号),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了课后服务的有效性。 目前,全县开展课后服务学校153所,参与学生7万余人人。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都制定了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措施,在充分征求学生家长意见基础上,坚持自愿原则参加课后服务,课后服务费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取,纳入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和核算,经济困难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可向学校提出减免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予以减免并报县教体局备案。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和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各学校均制定“一校一策”课后服务工作方案,明确了课后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及发放标准,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按每课时不低于50元标准发放补助。 下一步,县教体局将将积极探索假期托管制度,指导各学校在原课后服务内容上更多样化,尝试开展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形式,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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