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jytyj/2021-000028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6号提案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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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答字〔2021〕7号 签发人:曹兆清 办理结果:A 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县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全县59所学校都设立心理咨询室,按标准配备了相关设施和器材,能够正常开展心理咨询等活动。全县学校现有高级心理咨询师1人,二级心理咨询师19人、三级心理咨询师50人,每年都组织部分心理咨询师参加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2020年我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文件,指导学校更好地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关注师生心理健康,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规划,规范心理咨询和辅导,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通过家长学校开展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积极配合社区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逐步构建家庭、校园、社会一体化的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化解因心理原因产生的问题,杜绝因心理问题引发的事故。 根据山东省《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意见》(鲁法办发[2019]21号)文件精神,平邑县教体局联合司法局、公安局建立了136人的法治副校长人才库,全县377所中小学、幼儿园均配备了1-3名法治副校长。在平邑一中建立了青少年普法教育基地,在平邑第二实验小学建立了消防体验馆,在县检察院、税务局建立了普法学堂,在搞好课堂教育的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园内外法治教育活动。 长期采取以下三项措施,强化校园法制建设。 一、为学校提供法制服务。为提高在校学生的法治意识,切实增强在校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营造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各派出所优秀民警担任本辖区学校“法制副校长”,以便及时为在校师生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参与学校依法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次。 二、开展法制讲堂进校园活动。大力开展法制长廊、模拟法庭等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每年县法制大队、各辖区优秀法制员均进校开展法制讲堂工作,不断拓宽法制教育渠道。深入开展“带法回家”和“主课堂渗透法制教育”活动,规范学校法律读本的内容和要求,狠抓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形成了以课堂教育为主,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 三、加强安全教育,开展法制宣传。依据课程设置规定开设安全教育课,重点加强对青少年的安全教育。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禁毒宣传月”、“119消防宣传日”等为契机,充分发挥校园网、校园广播、校(班、队)报、橱窗等宣传主阵地作用,通过开展讲座、主题班会、团(队)活动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防范知识,传授安全防范技能,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自护自救能力,努力减少意外伤亡及其他事件的发生。 感谢您对平邑教育的支持和关注,希望您今后多多提出宝贵意见!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平邑县司法局 平邑县公安局 2021年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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