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fangguanju/2021-000003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 |
公开目录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1-09-14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27号提案“平邑县部分老旧小区(危房)拆迁、新建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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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杨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平邑县部分老旧小区(危房)拆迁、新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排查落实,位于县城莲花山路中段北,板桥路东的烟草公司、粮食局、工商局、建行、计生局五家单位的老家属院存在建筑年代久远,原施工设计标准较低,市政配套设施老化,公共服务缺项等问题。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棚户区改造的意见》(临政发〔2010〕16号)文件规定,该部分住宅区符合棚改政策要求。关于这部分房屋是否属于危房,建议向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申请鉴定。 棚户区改造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涉及多个职能部门。落实该部分住宅区的改造工作,需要经过摸底排查、充分论证并按照相关程序上报批复。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1年6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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