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pyjdbsc/2025-000007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平邑街道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8-18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对县人大十九届四次会议第25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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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丕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涉及兴水河沿岸回迁小区公共区域电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非常感谢您对我县民生保障方面提出的良好建议。目前平邑街道联合住建、供电等部门,已对辖区回迁小区公共区域照明、电梯、供水等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排查,针对部分群众反映物业费较高的问题,督促小区物业建立健全公共区域电费收支台账,明确电费分摊规则和计算方式,并且要求物业每季度在小区公示栏、业主群等渠道公示电费收支明细,同时积极争取专项资金扶持,减轻群众负担。 二、存在问题 一是改造资金缺口大。回迁小区公共区域用电设备节能改造涉及范围广、资金需求高,街道及小区物业财政压力较大。部分小区因资金不足,暂无法对高耗能设备进行全面改造,影响节能降费效果。 二是管理机制不完善。部分物业企业在公共区域用电管理上存在疏漏,缺乏精细化管理手段,未建立用电设备定期维护和能耗监测制度,导致设备运行效率不高,增加用电成本。 三是居民节能意识参差不齐。尽管开展了节能用电宣传活动,但仍有部分居民节能意识淡薄,存在公共区域长明灯、设备滥用等现象,影响节能降耗整体成效。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平邑街道将积极争取上级部门专项资金支持,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回迁小区节能改造项目。鼓励小区利用公共收益、维修基金等资金,对公共区域用电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引导居民众筹资金,共同推进节能项目落地。制定回迁小区公共区域用电管理规范,明确物业企业在设备维护、能耗监测、费用公示等方面的职责。建立街道、社区、业主代表联合监督机制,定期对物业用电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物业服务费评定挂钩,倒逼物业提升管理水平。 在此,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着力提升街道居民幸福生活指数,希望您继续关心、支持平邑街道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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