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jtysj/2025-000003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交通运输局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5-07-11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对县人大十九届四次会议第83号“连通五龙湖环湖路”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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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兆芹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连通五龙湖环湖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五龙湖环湖路,打通与五龙湖周边乡镇环湖生态路的连接对于交旅深度融合,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但涉及道路的可行性研究、线型的规划设计、土地占用指标手续办理、补偿及项目立项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短期内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根据交通运输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乡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道、村道建设管理工作。对此,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联合县文旅部门加强与五龙湖周边乡镇和资规、水利等部门之间的对接沟通,最大限度争取建设计划、土地指标和资金扶持等要素保障,积极配合乡镇政府做好项目服务工作,争取列入全县“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力争尽快推动该段道路的提升改造。 衷心感谢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平邑县交通运输局 平邑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7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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