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fangguanju/2024-000000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3-06-2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对县人大十九届二次会议第5号“平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具体实施”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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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仕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平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具体实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中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县老旧小区改造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居民“急难愁盼”的问题,践行基础类应改尽改,完善类、提升类尽量改造的改造原则。“加装电梯”属于完善类改造内容。 二、我县加装电梯改造工作情况 根据《山东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临沂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我县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面临以下问题: 1、大部分老旧小区建筑年代久远,楼宇之间间距过小,受场地条件、结构安全、救援通道、消防通道等因素制约。 2、小区居民多为下岗职工、中低收入群体或租户,加装电梯建设费用及后续维护维修费用过高,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3、一、二楼住户反映强烈,在通风、采光、日照、通行、噪声等方面存在疑虑。 综上,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遵循业主自愿、民主协商、依法合规、保障安全、属地管理、政府扶持的原则开展,住房保障中心将加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情况调查研究,协助完善相关政策,切实提高老旧小区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居民幸福感、获得感。 平邑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3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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