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zxqyglj/2022-0000038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5-26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对县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14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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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超、吴琳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优化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民营中小企业是我县重要的经济发展主体组织,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作用巨大,县委、县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营中小企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在当前广大中小企业遭受疫情等宏观经济不利因素冲击的条件下,如何营造更优化的营商环境,扶持民营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已成为全县各级政府、部门的共识。针对你们提出的建议,具体答复如下: 一是县委、县政府始终清楚地认识到民营中小微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是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石,在带动投资、吸纳就业、增长经济、技术创新、保障地方财力等方面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是为使更多民营中小企业切实享受到经济体制改革及国家、省、市、县涉企扶持政策的红利,实现政策“直通”、“直达”、“直感”、“直享”,今年我县先后开展了“政企直通车”、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专项行动等工作,通过对政策和企业进行精准画像、标签化处理、评议追责,推动企业和政策精准匹配,切实帮助广大民营中小企业破解了部分发展瓶颈,拓展了发展空间。 三是持续发力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金融机构积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围绕工业、中小微企业等领域进一步加大了信贷支持力度,截至4月份,全县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29.38亿元,较年初增加25.10亿元,增长8.25%,其中,工业企业贷款余额37.55亿元,较年初增加3.27亿元,增长9.55%,普惠小微贷款增长1.48亿元。 平邑县地方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平邑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2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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