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nyj/2022-0000087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7-11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县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20号关于“建立秸秆回收、利用厂(站)”建议的答复 |
|
|
|
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秸秆回收、利用厂(站)”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方面,县里每年都拿出奖补资金,用于各镇街做好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严禁焚烧秸秆,鼓励进行秸秆的综合利用,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我县的秸秆利用率相对较高。 目前,可以充分利用在温水镇建设的平邑鲁电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进行秸秆、树叶、树枝等的收集,建立健全全县秸秆收储体系。据调查,平邑鲁电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对小麦玉米等秸秆的收购价格大约在0.05元/斤,树枝的收购价格大约在0.1元/斤。秸秆除了用作燃料外,还可以粉碎还田或将秸秆切碎后与畜禽粪便进行堆沤制作有机肥。在地方镇黄城村建设的平邑县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就是利用废弃的果泥果渣、秸秆进行有机肥的生产。此外,还可以逐步探索秸秆的原料化、基料化,利用玉米秸秆进行青储黄储用作牛羊的饲料,利用玉米芯生产食用菌等。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结合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进行技术指导,不断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 平邑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6日 |
|
|
|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