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jytyj/2022-0000124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
| 公开目录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2-06-10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对县人大十九届一次会议第67号关于“关于加强全县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的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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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教答〔2022〕5号 签发人:曹兆清 办理结果:A 刘**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全县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学前教育的关心与支持。 近几年,县委、县政府加大对学前教育方面的投入力度,在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努力下我县学前教育得到前所未有的发展,尤其是乡镇中心园、公办园的建设,从根本上解决了幼儿入园难的问题,实现了学前教育质量快速提升。针对加强全县幼儿园建设管理工作,县教育和体育局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和管理,主要做法如下: 一、积极推进幼儿园建设,积极扩大公办教育资源,加大学前教育普惠普及率 2019年新建幼儿园6处,改扩建13处;2020年新建幼儿园6处,改扩建15处;2021年新建幼儿园1处,全县优质普惠教育资源不断扩大。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为重点,规范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办园行为,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并从园舍改造、设备购置、师资培训、幼儿资助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提高普惠性民办园覆盖率。目前我县普惠率为91%,符合国家80%普惠率要求。 我县已拟定《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待县委、县政府审阅后签发。充分考虑出生人口变化、乡村振兴和城镇化发展趋势,做好入园需求测算,完善全县、镇街幼儿园布局规划。通过引进国有资本投资公办幼儿园建设,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举办公办园,开展配套幼儿园整治等行动,提升全县幼儿园公办率。 二、提升民办园办园水平 根据《山东省幼儿园办园标准》,教体局、各镇街,从选址、设施设备配备、保教人员资格、资金保障等方面加强监督,在审批设立民办幼儿园过程中,凡不达办学基本标准的坚决不予批准,从源头上保证了新办园必须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和办学资质。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园的扶持力度,自2020年11月起,为经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园发放每生每年710元的生均公用经费,有力的扶持了普惠性民办园的发展。 三、重视师德师风教育,强化安全、收费管理 注重各级各类幼儿园幼儿教师的师德师风和业务水平培训。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安全管理及师德师风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幼儿教师的师德素质和专业水平,并为幼儿教师创设良好的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幼儿教师教育管理制度、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育监管制度。严格执行市、县制定的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及标准在幼儿园告示栏张贴公示,接受家长监督。联合发改局价格管理部门、市场监督局,加大检查监督力度,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对于不合理的收费和乱收费,坚决查处。对于符合条件的退费应退尽退,及时完成。 四、大力推进专业技术知识培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以专业化发展为实务,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提高培训与教研实效,打造学习型教师、专业型教师,引领教师专业化发展,寓专业化成长于系列活动中。联合卫健部门进行卫生保健人员培训,提升园所卫生保健能力与水平。卫健部门每年度对所有幼儿园进行卫生保健评价,对幼儿进行身体健康测试与检查,有力的提升了幼儿园的卫生保健水平。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努力,根据县委县政府适时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深化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和监督,加大对公办园的投入力度、管理力度,提高公办幼儿园幼儿数占比,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建议,欢迎您继续为我县教育事业的规范、健康发展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谢谢!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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