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wsjhsyj/2021-0000269 发布机构 平邑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1-08-13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对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64号“关于加快建设医疗副中心的建议”的答复
对县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第64号“关于加快建设医疗副中心的建议”的答复

阚士宇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建设医疗副中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医院服务能力建设

一是选派业务院长进驻医院,提升医院医疗质量。山东医专附属医院选派肾病风湿科副主任戴尊收同志进驻白彦镇卫生院,任业务副院长,对口帮扶白彦镇卫生院发展。戴尊收同志业务能力强,自2019年到白彦镇卫生院后,积极推进医院业务能力建设,在白彦镇卫生院开设专家门诊,并深入科室进行业务指导,开展学术讲座,指导白彦镇卫生院开展评审,白彦镇卫生院于2019年底顺利通过二级医院评审。二是以评促进。白彦镇卫生院于2021年申报全国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推荐标准,县卫健局派出专家组,现场指导医院创建工作,为医护人员解疑答惑,医院创建工作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二、重点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增加医院人才招聘,留住人才提升服务能力。协调增加医院事业编招聘的名额,经医院提报招聘计划,县卫健局研究后集中为医院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缓解医院人才不足的问题。为医院减少人才流失,使医院留住更多人才,自2021年开始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减少人员流动,全力解决好招得来、留得住的问题。二是加强卫生技术人才培训,提高业务技术能力。作为县人民医院牵头医联体成员单位,积极与县人民医院对接,派出医务人员到县人民医院进行学习,同时县人民医院派出专家,深入一线进行帮、扶、带,全面提升医院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三、药品配备不断优化

目前,平邑县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国家和省级《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的通知》、省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综合推进方案》及其他相关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的规定配备使用药品。强化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措施,突出基本药物主导地位,推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配备和优先使用基本药物,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导的“1+X”(“1”为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用药模式。与国家和省集中带量采购药品相关政策衔接,结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动态调整,全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级公立医院、三级公立医院每年至少5%的增幅,逐步实现基本药物配备品种数量占比原则上分别不低于90%、80%、60%的目标。除上级相关规定外,县级不额外设定限制条件。各基层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自行确定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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