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gzbm01-pzbfwj-2017-082151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1-07-28 |
文号 | 平政办发〔2011〕10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11-07-28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相关解读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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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11〕10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蒙山龟蒙景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市以上有关直属单位: 《平邑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平邑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水利部、省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我县河道采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按照《临沂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意义 我县河砂资源丰富,境内10公里以上河流30条,其他大小支流120余条,在这些河流中均具有可采性砂源。多年来,通过科学合理、有序可控地开采河砂资源,为我县加快城乡建设提供了可靠保障。但近年来,在高额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无证开采、乱挖滥采等非法违规采砂行为较为普遍,不仅造成国有资源大量流失,还严重威胁到水利、交通、铁路等基础设施和防洪安全,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因采砂带来的利益分配问题,形成重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目前,我县有些河段的河砂资源已处于严重输采失衡状态,形势非常严峻。 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是一项系统的社会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同时涉及河库岸线的综合利用。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到2020年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河道采砂管理是确保防洪安全和河湖健康的重要内容,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准确把握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加大管理力度,健全长效机制,维护河道治理、开发和保护大局,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中央、省、市1号文件精神,按照加强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根据水利部组织开展的淮河流域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临沂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坚持重点打击、综合整治、标本兼治、着眼长效,进一步加强我县河道采砂管理,形成统一管理、规范有序、责权利明确的河道采砂管理机制,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三、整治范围 全县所有河道内的采砂活动。 四、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和遏制全县河道非法采砂活动,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强化措施,督促整改,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全县河道采砂管理依法科学有序可控。 (一)建立健全责任制。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和管理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县政府成立河道采砂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全县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及今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要按照县里统一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落实目标责任,切实做好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和今后的管理工作。 (二)理顺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河道采砂管理体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由水利部门牵头,公安、国土、安监等相关部门和县黄沙管理办公室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队伍,强力推进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和今后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职责,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共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不断加强河道采砂管理。 (三)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尽快制定出台全县《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确保全县河道采砂活动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四)科学编制采砂规划。迅速组织开展全县河道采砂规划修编工作,严格划定禁采区、禁采期。严格规划管理和实施,凡是不符合采砂规划的,一律不得设置采砂场。 (五)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以乡镇(街道、管委会)为单位,对全县采砂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对全县区域的采砂船、运砂船进行重新登记造册,明确数量、规格型号和主要停靠点。从现在起,停止一切河道水库内的采砂活动。主汛期后,也不再审批新的沙场,确需建立新的沙场的,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六)加强沿岸滩地砂场管理。以河道管理范围内的采砂场为重点,对采砂场砂的来源、数量、规模、分布进行全面托底,彻底清查采砂场是否经过河道管理部门审批,是否存在超深、超范围、超期、超量开采,以及乱堆乱弃等违规采砂行为,并重点解决好采砂场影响河势稳定、行洪安全和防汛抢险问题。 (七)强化管理能力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河道采砂管理机构设置,落实工作经费,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和装备配置。 五、实施步骤 全县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用4个月时间完成。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7月28日-7月31日)。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根据全市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和计划;部署专项行动方案,提出相关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采取设立宣传专栏、电视滚动播出、发放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和完善提高(8月1日-8月10日)。对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整治目标,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和集中整治;开展自查自纠,对专项打击中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发现的其他问题切实加以整改。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整治目标,建立健全机构设置,制定采砂管理办法,建立责任制及各种规章制度,完善审批许可、管理费征收、砂场船只管理、现场监管、能力建设等相关资料。 第三阶段:成果巩固(8月11日-11月10日)。以这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为契机,在巩固已取得的成果的基础上,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采取切实措施加以整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标准。重点研究治本之策,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形成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河道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取得实效。县水利部门、黄沙管理办公室要牵头做好相关检查、迎查工作。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次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和安排,协调各方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切实组织好本次整治行动。 (三)边查边改,突出实效。要坚持边查边改,对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明确要求,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对河道非法采砂危害性和打击非法采砂必要性的宣传报道,宣传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认真总结,建立机制。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高压严打非法采砂行为的态势,坚决遏制非法采砂活动。坚持专项整治、集中打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健全完善政府负总责、水利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和县黄沙管理办公室协调配合的采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科学规划、严格审批、强化监管、严肃执法,切实维护河道采砂正常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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