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gzbm01-pzbfwj-2017-0821519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1-09-24 |
文号 | 平政办发〔2011〕114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11-09-24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服务业重点行业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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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设立服务业重点行业协调推进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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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办发〔2011〕1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蒙山龟蒙景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及时协调解决服务业重点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我县服务业实现跨越发展,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制定平邑县服务业重点产业协调推进制度,设立商贸流通业、文化旅游业、房地产业、住宿餐饮业、科技信息业、金融保险业、现代物流业、家庭服务业、社区服务业、农村服务业十个行业协调推进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贸流通业协调推进组
(一)县政府分管领导:杨秀秀
(二)牵头部门:流通业发展局
(三)组成部门:发改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统计局、质监局、城管执法局、平邑街道、经济开发区
(四)主要职责:
1、及时分析掌握全县商贸流通业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指导商贸流通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积极推进商贸流通业规划编制工作。
3、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新型商业模式引进,促进现代流通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大型骨干示范流通企业。
4、立足平邑县产业特点,积极培育整合专业市场,促进市场集约化、规范化发展;规范专业市场秩序,加强行业监管。
5、承办县服务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文化旅游业协调推进组
(一)县政府分管领导:王剑锋
(二)牵头部门:文广新局、旅游局
(三)组成部门:发改局、财政局、统计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蒙山龟蒙景区管委会
(四)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并督促落实鼓励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调度文化旅游业发展情况,分析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2、提出旅游资源整合和重要旅游项目建设方案,引进旅游投资大项目,完善旅游配套服务体系。
3、创新营销方式,加大旅游投入,加强与周边旅游区域的合作,共同策划旅游新产品及精品线路,集中推介、捆绑销售,巩固和扩大目标客源市场。
4、推动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建设,加强文化领域重点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努力推进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和广播电视村村通等工程。
5、加快推进县政府确定的2011年文化旅游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文化旅游产业大型骨干企业。
6、承办县服务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房地产业协调推进组
(一)县政府分管领导:刘仕江
(二)牵头部门:住建局、房管局
(三)组成部门: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统计局、地税局、环保局、地震局
(四)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房地产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调度房地产发展情况,分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2、研究提出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完成市下达的任务。
3、加强行业监管,维护房地产业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评估、交易、抵押等中介组织的监督力度,加强物业管理。
4、推动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培育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房地产品牌企业。
5、承办县服务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住宿餐饮业协调推进组
(一)县政府分管领导:杨秀秀
(二)牵头部门:流通业发展局、旅游局
(三)组成部门: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药监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
(四)主要职责:
1、组织制订住宿餐饮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鼓励住宿餐饮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调度住宿餐饮业发展情况,分析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2、指导住宿餐饮业发展布局和结构调整,积极推进以财源路为主的美食街区改造提升,推进住宿餐饮产业规范发展。
3、加强住宿餐饮业标准化、连锁化、品牌化建设,引导发展地域特色鲜明的餐饮品牌,培育大型骨干住宿餐饮业企业,做好住宿餐饮名店星级评审认定等工作。
4、承办县服务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科技信息业协调推进组
(一)县政府分管领导:王剑锋
(二)牵头部门:科技局、经济开发区
(三)组成部门: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教体局、统计局、农业局、文广新局
(四)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科技信息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并督促落实鼓励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调度科技信息业发展情况,分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2、突破科技信息服务业发展的载体和平台建设瓶颈,推进科技孵化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发展科技信息聚集园区。
3、加快科技信息业与工业、农业的融合发展,推进运用科技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重点推动农业农村、制造流程、营销服务和社区管理等领域科技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应用,拓展科技信息服务业市场空间。
4、实施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制造业信息化、农业信息化、电子金融等领域科技信息示范工程,培育一批科技信息服务龙头企业。
5、以产学研联合为平台,建立完善科技信息研发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市场化运营机制,推动科技信息成果转化和应用。
6、承办县服务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金融保险业协调推进组
(一)县政府分管领导:吕国强
(二)牵头部门:人民银行、银监局
(三)组成部门:发改局、经信局、财政局、商务局、统计局、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莱商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人寿保险公司、人民保险公司
(四)主要职责:
1、及时分析掌握金融保险业发展趋势和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促进金融保险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积极引进股份制银行,鼓励金融机构增设服务网点,推进村镇银行建设;加快企业上市步伐。
3、健全保险服务体系和市场功能,大力发展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等险种,积极拓展保险市场。
4、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大力推广动产抵押、股权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和并购贷款、银团贷款、搭桥贷款、小企业联保贷款等金融创新新产品。
5、优化金融保险业发展环境,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有效的政银企沟通合作机制。
6、承办县服务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现代物流业协调推进组
(一)县政府分管领导:张鑫
(二)牵头部门:交通运输局、流通业发展局
(三)组成部门: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联社、邮政局
(四)主要职责:
1、根据全县物流业发展情况,制定全县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布局;分析现代物流业发展趋势,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统筹推进现代物流信息体系建设、现代物流统计指标体系建设、物流分类与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和物流标准化、人才培训等基础性工作;加强部门间的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推进现代物流工作。
3、加快已列入规划和在建的物流园区建设步伐,协调解决好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土地、资金等问题;积极推进农村物流网络建设。
4、推动运输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竞争力,引导传统运输企业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培育有竞争力的综合物流企业。
5、承办县服务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家庭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一)县政府分管领导:吕国强
(二)牵头部门:人社局、妇联
(三)组成部门:总工会、团县委、老龄委、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民政局、流通业发展局
(四)主要职责:
1、提出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和中长期规划,明确家庭服务业行业管理部门和发展职责;分别研究提出鼓励、规范相关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调度家庭服务业发展情况,分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2、推动相关家庭服务业标准化、网络化、品牌化建设,强化从业人员服务标准和技能培训,发挥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引导推介作用,建立健全家庭服务信息平台,启动和扩大家庭服务业消费市场。
3、加快培育家庭服务业市场主体,引导家庭服务业健全管理制度,注重服务标准和服务品牌建设。
4、承办县服务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社区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一)县政府分管领导:张鑫
(二)牵头部门:民政局
(三)组成部门: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卫生局、教体局
(四)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以社区服务中心、社会福利机构、便民家务服务、物业管理等为主体的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鼓励社区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及时调度有关社区服务业行业发展情况,分析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2、推进相关领域改革,提高社区服务业市场程度,吸引多方投资参与社区服务业发展。
3、加快相关社区服务业标准化建设,积极培育便民物业、养老服务等社区服务业示范企业和规范化社会福利机构,建立起门类比较齐全、管理比较规范、网络化信息化程度比较高的社区服务业。
4、承办县服务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农村服务业协调推进组
(一)县政府分管领导:刘玉山
(二)牵头部门:农业局
(三)组成部门:发改局、教体局、财政局、住建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生局、林业局、旅游局、供销社、粮食局、农机局、畜牧兽医局、气象局
(四)主要职责:
1、按照农村服务业与农村基础设施一体规划、一体建设的要求,组织制订并实施农村服务业发展规划。
2、结合农村实际需求,针对农村交通、医疗、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业,住房、超市、餐饮等生活性服务业以及农资供应、农机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不同行业类别,研究提出鼓励农村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3、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和转移培训工程”,完善农技推广、农作物疫病防控、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培育大型农村服务业龙头企业。
4、承办县服务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重点行业协调推进组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服务业重点产业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牵头部门召集,县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组成部门参加。定期通报各行业发展数据和运行情况,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对策建议。
(二)协调衔接制度。有关部门根据各自承担的服务业发展职责,就各服务业重点产业发展规划、项目布局、扶持政策等向相关产业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提报议题,各产业协调推进组的组成部门之间相互了解信息,加强沟通,搞好工作衔接。
(三)发展情况报告制度。各协调推进组要认真总结分析各重点产业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县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汇报协调推进工作动态。各协调推进组牵头部门要于每季度首月15日前将上季度工作情况报送县服务业办公室,县服务业办公室建立季通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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