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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gzbm01-pzbfwj-2017-1221001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12-08
文号 平政办发〔2017〕5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12-08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相关解读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7〕54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平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包 华 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组长:徐 涛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 组 长:杨明亮 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如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高 庆 县编办主任

孙付臣 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县档案馆(局)长

华 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吴电祥 县食药监局局长、县食安办主任

华 营 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县改革办副主任

刘永恒 县经信局局长

张东升 县安监局局长

卓勤生 县教体局局长

华明秀 县科技局局长

赵 伟 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

刘 涛 县民政局局长

张 骋 县残联理事长

杜纪奇 县司法局局长

聂海涛 县卫计局党委书记

张林森 县财政局局长

孙 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汉银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闫光成 县住建局局长

李 立 县规划局局长

王 涛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防办主任

孙 峰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孟庆方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孔凡营 县农业局局长

宋汉卿 县水利局局长、防汛办主任

邱 咏 县林业局局长

咸 伟 县文广新局局长

张先奎 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局长

曹卫清 县审计局局长

王文军 县环保局局长

纪凡理 县考核办主任、县统计局局长

池召炜 县商务局局长、县经信局副局长

陈志宏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孙建军 县物价局局长

王德竹 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陈山坤 县粮食局局长

赵 强 县房管局局长

王基业 县农机局局长、县农业局副局长

卜凡刚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张维喜 县地震局局长

孙腾霄 县旅发委主任

高启民 县国税局局长

王玉伟 县地税局局长

朱洪岭 县公路局局长

孙 斌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王恩栋 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孙宗义 县气象局局长

田福海 县烟草专卖局(公司)党委书记、局长、经理

季德振 县人民银行行长

张雯雯 县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法制局),办公室主任由杨明亮同志兼任。今后,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附件:平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平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研究确定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决定。

二、规划全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长期目标任务,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并负责监督落实。

三、研究分析本县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势,安排部署各项重要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研究提交县委、县人大讨论决定的有关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大问题。

五、决定召开全县性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和举办全县性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重大活动。

六、推行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考评。

七、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有关成员单位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情况汇报,并就研究讨论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决议。

八、讨论决定需要领导小组审议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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