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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gzbm01-pzbfwj-2017-0821556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1-05-21
文号 平政办发〔2011〕6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1-05-2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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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平邑县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1〕6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蒙山龟蒙景区管委会、科级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一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平邑县2011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1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第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临沂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上级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发育状况

我县地处鲁西构造山区,矿产资源丰富,自然地质灾害和人为采矿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并存,是地质灾害多发区。据《平邑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查证,蒙山、四海山地区均有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遗迹,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也时有发生。我县井下开采石膏矿山共形成采空区面积136. 9万米 2,自1994年6月山东华玉集团平邑石膏矿发生第一次采空区塌陷起,全县已发生采空区塌陷22次,面积42. 6万米 2,影响地面面积约90万米2,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尚有95. 2万米 2未塌。

二、全县地质灾害隐患区分布

(一)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区

1、石膏矿采空区:分布于保太、柏林、卞桥三镇各石膏矿采空区;

2、煤矿采空区:分布于仲村镇已闭坑的各煤矿遗留采空区;

3、重晶石矿采空区:分布于平邑县先行重晶石矿、平邑县先启重晶石矿采空区及郑城镇已闭坑的各重晶石矿遗留采空区;

4、萤石矿采空区:分布于丰阳镇西河村已闭坑的萤石矿遗留采空区;

5、石英矿采空区:分布于柏林镇塔峪村北石英矿采空区;

6、金矿采空区:分布于铜石镇东大湾、西皋及南张里等村金矿采空区;

7、铁矿采空区:分布于平邑县鲁连金刚石有限公司铜石铁矿采空区;

8、岩溶塌陷区:主要分布于平邑—温水岩溶地下水主径流带。重点在县城城区、温水水源地采水区。

(二)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区

1、蒙山山区:分布于柏林镇蒙阳、麻峪、大沟峪;卞桥镇红庙、广固尧、东山神庙、西山神庙、东洼店、崔家庄、李家石屋、可乐等重点村庄。

2、露天矿山边坡、废石渣分布区:分布于临涧、流峪、白彦、郑城、卞桥、资邱、铜石等乡镇的花岗石、石灰石、角山岩、粘土等矿山的开采区、边坡弃土、废渣堆放区,由于边坡倾角大、临空面高,汛期降雨极易使边坡发生崩塌、泥石流、渣石流。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根据对以往矿山地面塌陷的调查,采空区塌陷全年任何时间均可发生,因此全年都应是矿山地面塌陷防范期。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山地地质灾害多发生在6—9月份的主汛期,因而是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

四、地质灾害防范重点及防治措施

(一)地下开采矿山采空区

1、山东华玉集团平邑石膏矿采空区

该矿采空区面积40. 4万米 2,已塌陷30. 3万米 2,尚有10. 1万米 2。矿区东南部有770米汶泗路通过采空区,其中井下已塌陷 183米 ,剩余 587米 未塌陷,并危及采空区上部的4处果园房,受相邻矿山塌陷区影响,该矿地下水较大。

防治措施:⑴交通、公路路权部门要在未塌陷采空区的上部汶泗路两端设立警示牌;⑵矿山要加强对采空区的巡查监测、安装预警设备,采空区发生异常时要先撤出井下生产工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路权单位及交通管理部门要及时封闭交通线路,避免更大的损失;⑶卞桥镇政府、矿山及时拆除采空区上部的4处果园房避让;⑷加强本矿及周边塌陷区水监测,做好防水、探水和排水等工作。

2、平邑县安泰石膏矿业有限公司采空区

该矿采空区面积10. 6万米 2, 1999年6月26日 斜井东翼二、三、四水平部分采空区已塌陷0. 6万米 2,目前尚有9. 4万米 2采空区未塌,特别是斜井东翼尚有七个未塌陷的连续采空区5.84万米2,其各项参数均符合全县以往已塌陷采空区的特征,易发生大面积采空区塌陷,该矿主副井之间有形成的空区,存在较大的地质灾害隐患。

防治措施:⑴该矿应在地面沿采空区的周边埋设采空区专用界桩,提醒村民在农田生产劳动时注意安全;⑵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封堵井下各水平空区及主副井之间形成的空区;⑶在开采过程中留足与地表相对应建筑物的隔离带;⑷加强对采空区的巡查监测,重点加强对斜井东翼的各水平空区的监测,做好空区监测记录,增加报警器的数量,设置安全出口标示牌。如遇异常及时撤人,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3、平邑县万枣膏业有限公司采空区

该矿现有采空区面积已达17. 9万米 2,自建矿以来未发生塌陷,该矿工业广场及办公场所压覆的石膏资源被不同程度开采,形成了采空区,当时开采时未按照有关设计和规范留设隔离带。

防治措施:⑴该矿应在地面沿采空区周边埋设专用界桩,提醒村民在农田劳动时注意安全;⑵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封堵井下各水平空区;⑶加强对采空区的巡查监测,井下如发生异常,立即撤出井下工作人员,并封闭矿区公路;⑷加大对矿办公室、仓库、工业广场及 710米 的矿区公路下部采空区变化的监测次数和频率,如遇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4、平邑玉荣商贸有限公司采空区

该矿现有采空区面积10. 3万米 2,自建矿以来未发生塌陷。第一水平以上开采采取“间隔式”留设矿柱,与南部原保太镇矿已贯通,给采空区封堵及监测带来难度。受相邻矿山塌陷、透水隐患影响,对该矿构成一定威胁。

防治措施:⑴该矿应在地面沿采空区周边埋设专用界桩,提醒村民在农田劳动时注意安全;⑵维护并增加安全报警器的数量,确保仪器正常运行;⑶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封堵井下各水平空区;⑷指派专职安全员加强对采空区的巡查监测,对无法进行正常监测的空区,必须开拓其他线路通道对该区域实施人为监测,并做好巡查记录和安全交接班;⑸增加井下空区警示标志和安全出口标示牌数量;⑹加强地下水的变化监测预报,做好地下水的探水、堵水、防水、排水等工作。

5、保太镇石膏矿采空区

该矿井下开采至第六水平结束,现已停产。 2000年1月22日 3月11日 ,斜井东翼一、二、三水平的部分采空区塌陷,面积约0.35万米2,目前尚有6.71万米2采空区未塌陷。矿区公路通过采空区 195米 ,危及万庄矿至该矿生产路及新建的房屋。

防治措施:⑴保太镇政府、万庄村委应在地面沿采空区周边埋设采空区专用界桩,提醒村民在农田生产劳动时注意安全;⑵交通部门、镇政府及万庄村委在未塌陷采空区对应地面公路两端设立警示标志;⑶万庄矿要在矿区生产路两端设立警示标志;⑷建设部门及保太镇政府立即拆除采空区上部的新建房屋以避让;⑸专职安全员加强对采空区的巡查监测,做好巡查记录和安全交接班。

6、平邑玉荣商贸有限公司(原德达)石膏矿采空区

该矿目前处于停产状态,采空区面积为1. 04万米 2。该矿南部有一条含水断层,并受周边塌陷区的影响井下涌水量较大。今年年检时发现,该矿井口已封堵,对井下采空区及地下水变化已无法实施人为监测。

防治措施:⑴设置齐全采空区相对应的地面危险区警示标志;⑵加强巡查、监测,做好巡查记录,如遇异常,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⑶增加备水水泵设施,以备汛期加大排水能力。

7、平邑县宝元石膏有限公司采空区

该矿自建矿以来,采空区面积6.10万米2,且形成时间较长,至今未发生塌陷,该矿主斜井下部有部分采矿工程形成的空区,该矿安全通道有一部分从采空区穿过。

防治措施:⑴该矿应在地面沿采空区对应的周边埋设专用界桩,提醒村民在农田劳动时注意安全;⑵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封堵井下各水平空区;⑶加强对采空区的巡查监测,特别是老空区、斜井下部被采空的空区及安全通道穿过的空区,加大对该区域空区的监测次数与频率,做好巡查记录和安全交接班,如遇异常,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⑷增加报警器和安全出口标示牌的数量。

8、平邑县达玉石膏有限公司采空区

该矿与原柏林镇富绕庄第三石膏矿整合,共有采空区面积8.71万米2, 2000年10月1日 斜井西翼塌陷采空区面积3. 6万米 2, 2008年4月22日 该矿东井发生透水,井下被淹, 5月4日 发生采空区塌陷,地表出现了裂缝和小范围下沉,塌陷约 2万米 2 , 2009年7月26日 塌陷约 1万平方米 ,现尚有5.11万米2采空区未塌陷。现该矿处于停产状态。

防治措施:⑴该矿应在地面沿采空区周边埋设专用界桩,提醒村民在农田劳动时注意安全;⑵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封堵井下各水平空区;⑶在老空区设置齐全安全报警器;⑷专职安全员要加强对采空区及塌陷区的巡查监测,做好巡查记录和安全交接班,重点加强对六、七、八路东西两翼冒顶空区的监测,如有异常,立即撤出井下人员,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⑸达玉石膏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及时提交塌陷区治理方案,要严格按照治理方案实施治理,治理完毕后必须向主管部门申请工程治理验收;(6)加强地下水特别是矿房冒落区水的变化监测预报,做好地下水的探水、防水、排水、堵水等工作。

9、平邑县银星石膏矿业有限公司采空区

该矿由柏林村矿与太平石膏矿整合而成,共有采空区面积8. 7万米 2,已塌陷面积0.72万米2,尚有7.98万米2未塌陷。

防治措施:⑴该矿应在地面沿采空区周边埋设专用界桩,提醒村民在农田劳动时注意安全;⑵设置齐全井上下空区及报警装置,并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封堵井下各水平空区;⑶充分利用好电子监控设施,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监控;⑷专职安全员要加强对采空区的巡查监测,重点加强东矿区(原太平矿)塌陷区及出现异常的一路空区的巡查监测,做好巡查记录和安全交接班工作,如发生异常,立即撤出井下工人,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⑸加强地下水变化监测预报,做好地下水的探水、防水、排水、堵水等工作。

10、星通石膏矿采空区

现该矿处于停产状态,已形成采空区面积0.62万米2,至今未发生塌陷。

防治措施:⑴该矿应在地面沿采空区周边埋设专用界桩,提醒村民在农田劳动时注意安全;⑵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封堵井下各水平空区;⑶指定专职安全员加强对采空区的巡查监测,特别是地下水水量、水质和红土层顶板的变化情况,做好巡查记录和安全交接班工作;⑷安装齐全安全报警器和安全出口标志牌。

11、富饶庄石膏矿采空区

该矿共有采空区面积5.53万米2,已塌陷2. 8万米 2,尚有2.73万米2未塌陷,该矿目前井下已透水,处于停产状态。

防治措施:⑴富绕庄村委应在地面沿采空区周边埋设专用界桩,提醒村民在农田劳动时注意安全;⑵重点加强对出现异常的空区监测,对已无法实施人为监测空区,必须开拓其他线路通道对该区域实施人为监测,由专职安全员全天候对采空区加强巡查监测,做好安全巡查记录和交接班,如遇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⑶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设置齐全井上下空区标志及报警装置;⑷加强原塌陷区水及断层水的监测预报,做好防水、排水等工作。

12、富饶庄第二石膏矿采空区

该矿采空区面积3.54万米2,已塌陷1.088万米2。现该矿处于停产状态。

防治措施:⑴富绕庄村委应在地面沿采空区周边埋设专用界桩,提醒村民在农田劳动时注意安全;⑵加强对采空区的巡查监测,做好安全巡查记录和交接班;⑶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设置齐全井上下空区标志及报警装置;⑷加强原塌陷区水及断层水的监测预报,做好防水、排水等工作。

13、山东美银膏业有限公司三号矿采空区

该矿现已形成6.14万米2的采空区,自建矿以来未发生塌陷,其东部与安靖水库相邻,受地表水体威胁较大。

防治措施:⑴该矿应在地面沿采空区的周边埋设专用界桩,提醒村民在农田劳动时注意安全;⑵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设置齐全井上下空区标志及报警装置,并及时封堵井下各水平空区;⑶斜井东翼各水平迎头与安靖水库之间留好隔离带;⑷加强采空区监测巡查,加强对安靖水库水体及地下水变化的监测,如发生异常,立即撤出井下工人,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⑸加强地下水变化监测预报,在今后的开采过程中,做好探水、防水、排水、堵水等工作。

14、山东美银膏业有限公司左庄矿采空区

该矿现已形成采空区5.34万米2,已塌陷面积约 1000米 2。本矿办公室、工业广场、村路均在采空区的上部,采空区的西北部地表建筑物搬迁拆除不彻底。

防治措施:⑴该矿应在地面沿采空区的周边埋设专用界桩,提醒村民在农田劳动时注意安全;⑵专职安全员要加强对采空区的巡查监测,做好巡查记录和安全交接班工作,增加报警器及安全出口标示牌的数量;⑶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设置齐全井上下空区标志及报警装置,并及时封堵井下各水平空区;⑷矿山、卞桥镇政府及左庄村委及时搬迁拆除空区西北部的建筑物以避让;⑸在开采过程中留足与地表相对应建筑物的隔离带。

15、卞桥镇石膏矿采空区

该矿目前已停产,共有采空区面积6.22万米2,2001年8月和2006年4月两次发生塌陷,共塌陷采空区面积 2万米 2,尚有4.22万米2未塌陷。该矿斜井东翼采空区上部有本矿的石膏粉厂房, 2011年2月7日 发生塌陷,共塌陷采空区面积 1430平方米 ,斜井西翼北部采空区对应上部有尚未搬迁完毕的建筑物。

防治措施:⑴卞桥镇政府及有关村委要在地面沿采空区外边缘埋设界桩,提醒村民在农田里生产劳动时注意安全;⑵井下加强对采空区的巡查监测,增加报警器的数量,发现采空区异常变化时,告知石膏粉厂停止生产,撤出车间生产人员;⑶卞桥镇政府抓紧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对塌陷区进行恢复治理,治理完毕后必须向主管部门申请工程治理验收;⑷专职安全员要加强对空区及地下水的巡查、监测,做好巡查记录和安全交接班工作;⑸华玉集团平邑石膏矿在开采过程中加强对本矿地下水的探水、防水、排水、堵水等工作。

16、仲村煤矿采空区

该采空区分布于北仲村、新合庄、岐山庄、梅家沟、武岩庄、峡矸等村庄。虽然所有煤矿已关闭,但遗留的采空区发生过多次塌陷,曾造成原岐山中学、中心校、武岩庄、梅家沟村20余间房屋开裂而成危房,并在中心校西侧农田产生过塌陷坑。目前,已申请资金并与省地环监测总站联合对该地部分区域进行了恢复治理。

防治措施:⑴煤矿已全部闭坑,各矿采矿资料不详,无法准确确定采空区的位置和范围,当地政府和有关村民委员会要发动群众加强对采空区地表的巡查和监测,做到群测群防,如出现异常,要立即对危险区进行封闭;⑵教育、建设等部门及当地政府及时拆除原岐山中学、中心校已开裂的危房;⑶今后如再搞工程建设和进行村庄规划,必须先对项目选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⑷按照有关规范和要求及时对该区域进行全面恢复治理。

17、萤石矿采空区

位于丰阳镇西河村东北 100米 ,采空区长约 150米 ,宽约 15米 ,地下采空高度约 70米 ,多层采空区未支护。

防治措施:⑴由丰阳镇政府、西河村委封闭采空区范围,在其周边设立警示标志,严防人员误入该范围;⑵及时搬迁拆除空区相对应地表建筑物以避让;⑶丰阳镇政府、西河村委固定专人加强监测巡查,做好巡查记录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18、重晶石矿采空区

分布于郑城镇松林、汪家沟、范家洼等村。

防治措施:⑴郑城镇政府、各有关村委在其周边设立警示标志,严防人员进入;⑵郑城镇乡建等部门严格把关,在采空区范围内不规划建房;⑶加强对采空区的群测群防,做好巡查监测,如遇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19、石英矿采空区

分布于柏林镇塔峪村(北部山体)。

防治措施:⑴柏林镇政府、塔峪村委在其周边设立警示标志,严防人员进入;⑵指定监测值班人员加强监测,做好巡查记录,如发生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0、金矿采空区

分布于铜石镇东大湾(西北山体)等村。

防治措施:⑴铜石镇政府、东大湾、西皋及南张里等村等委在其周边设立警示标志,严防人员进入;⑵指定监测值班人员加强监测,做好巡查记录,如发生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1、铁矿采空区

分布于平邑县鲁连金刚石有限公司铜石铁矿区。

防治措施:⑴平邑县鲁连金刚石有限公司及相关村委在其周边设立警示标志,严防人员进入;⑵指定监测值班人员加强监测,做好巡查记录,如发生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二)露天矿山边坡、废渣弃土区

主要分布于临涧、流峪、白彦、郑城、卞桥、资邱等乡镇花岗石矿山,丰阳、平邑、铜石、地方等乡镇石灰石、粘土矿山,流峪、白彦、丰阳、仲村、武台等乡镇角闪岩矿山,各矿经多年的开采,尾矿堆积过高影响了地表水体流通,山体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山坡上堆积了大量废石渣、弃土,汛期强降雨容易诱发滑坡和渣石流、泥石流,威胁山坡下的农田、植被和地形低洼处的居民安全;若临空较高的采矿场处理不当,将威胁采矿场内作业工人的安全。

防治措施:⑴由当地政府组织矿山企业和群众将废石渣、弃土区垦植林木、草皮;⑵弃渣弃土区下游设立警戒区,各矿山汛期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和地质灾害预报,遇强降雨要发出警报;⑶对临空较高的采矿场进行削坡,对废石渣、弃土、尾矿堆积区加固好地基和坝堰,疏通地表水体流径通道;⑷搬迁弃渣、弃土区下游所威胁的民房进行避让。

(三)山地地质灾害易发区

1、崩塌地质灾害隐患区

①柏林镇红庙村东:路边山坡有一孤立岩体,约 50米 3,稳定性差,威胁路人和路边一民房;

②卞桥镇东山神庙村:村庄地处峡谷中,山体陡峭,村庄两侧山坡上矗立较多危岩体和活动滚石,威胁村民安全;

③卞桥镇崔家庄、李家石屋、西山神庙等村,以上村庄都背靠大山,山体陡峭,植被稀少,分布大量孤立岩体,发生岩石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防治措施:⑴由当地政府组织受威胁群众在汛前清理完危岩体及活动滚石;⑵搬迁受威胁居民避让,严格落实群测群防制度;⑶加强汛期巡查,做好监测记录,如发生异常,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2、滑坡地质灾害隐患区

明温路明光寺路段南侧。修筑公路时,对右侧山体削坡不够,且未对山体进行支护、加固或修建引流槽,使岩土边坡长期处于冲刷之中,汛期强降雨易发生滑坡,威胁行人安全。

防治措施:①由当地政府组织路权单位和当地群众对滑坡体削坡卸载;②对斜坡砌垒石质挡墙或锚喷加固。③加强汛期巡查,做好监测记录。

3、泥石流地质灾害隐患区

位于柏林镇麻峪、蒙阳、大沟峪、卞桥镇广固尧、东洼店、可乐、李家石屋等村庄,这些村庄三面环山,上游分布有大量松散堆积物,而村庄又都处在箕形低洼处,汛期强降雨易受泥石流的袭击。

防治措施:⑴由各乡镇政府组织村民加强对灾害易发点的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将村民撤到安全地带,进行有效避让;⑵向当地居民发放《防灾避险明白卡》,做到每户一卡;⑶加强宣传,做到群测群防。

五、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一)因采矿活动形成的地质灾害易发区、隐患区,采矿权人为监测、预防责任人;闭坑矿山遗留的采空区、弃渣弃土分布区,其所在乡镇、村民委员会为监测、预防责任人。责任人必须指定专人对易发区、隐患区进行巡查监测、预报。地下开采矿山还要指定2—3名专职安全巡查员,24小时全天候对采空区进行全面巡查,做好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二)自然灾害,原则上是谁受威胁谁负责监测。由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县国土资源、建设、水利、交通、旅游等部门,组织当地村民委员会进行巡查监测,指定责任心强的监测人,传授其一些基本的监测知识,建立群测群防网络。

六、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地质灾害的防治,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村委和矿山企业,要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齐抓共管,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要防治结合,常抓不懈,并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做到防患与未然,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县经济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社会性非常强的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落实任务,紧密配合,协调一致,努力做好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要成立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县政府确定的地质灾害防治重点,要逐个明确监测、预防责任人,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万无一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旅游、林业等部门负责地质灾害责任鉴定、纠纷调处和防治工程的监督。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督促矿山落实隐患的整改治理,协调有关乡镇、村和矿山搞好采空区及地面的监测。矿山企业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矿山采空区、弃渣弃土区的巡查监测、预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要成立相应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编制矿山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矿山企业还要负责本矿安全隐患的治理整改;旅游部门在确定旅游线路时,应充分考虑汛期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对游客构成的潜在威胁。水利部门汛期要注意降雨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对下游居民的侵害,做出较确切的预报。气象部门要作好气象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防灾减灾。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责任和费用,并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

(三)加强汛前检查、落实防灾方案和各项制度

汛前各乡镇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各级各部门要层层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专人值班制度、汛期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和地质灾害零报告制度。公开值班电话,一旦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及矿山企业,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上报,以便及时采取防治和避让措施,及时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系统,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严禁乡镇、村及矿山企业隐匿灾害情况。

汛后国土资源、安监部门要对今年的地质灾害防治情况、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

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值班电话:

县国土资源局:4292800、4292890(白天)

4292837、4292800(夜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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