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mzfbgsbm/2022-000012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3-30 |
文号 | 平政办字〔2022〕12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2-03-30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县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 |
相关解读 | 《关于做好全县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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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0号)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户调查工作的通知》(临政办字〔2021〕109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县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程度,加强组织领导 住户调查是一项重要的民生调查,主要采用记账户日记账的方式采集数据,是获得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消费支出的法定渠道,是为各级党委政府研究制定民生需求政策提供全面统计调查数据和信息分析服务的基础性工作,对促进居民增收、扩大居民消费、推动共同富裕有重要的意义。根据住户调查制度设计要求,每5年进行一次大样本轮换是防止样本老化,提高样本代表性、提高数据质量的关键举措,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帮助解决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人员保障和调查经费上予以支持,形成有力保障机制,确保此次样本轮换顺利完成。 二、密切协作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平邑调查队负责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通力合作。此次样本轮换抽样总体为我县所有住户,抽样框为第七次人口普查普查小区资料,轮换对象为住户调查小区和住户样本。各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要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平邑调查队统筹做好辖区内样本框核实、调查小区核实、摸底调查、住户样本抽选、调查户落实等现场抽样工作,为住户调查抽选出符合精度设计要求,能够稳定使用5年,最大程度代表我县居民收支情况的样本。 三、加强法治建设,大力宣传引导 要采用各种贴近群众的宣传方式,提高住户调查的知晓度,明确公民向统计调查部门提供数据的义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方案》《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方案》和《2022年山东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要求,依法依规调查,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权威性。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调查数据和统计资料不得用于住户调查以外的目的。 四、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数据质量 国家统计局平邑调查队要切实做好新调查网点的运行和维护工作,认真做好对辅助调查员和抽中调查户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发改、财政、商务、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支持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各镇街、村(居)要协助国家统计局平邑调查队做好宣传动员、辅助调查员选聘等工作;被抽中的村(居)要积极配合抽选调查户,及时解决辅助调查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要给辅助调查员安排一定的时间从事这项工作,并解决好辅助调查员到县里参加培训、报送问卷账本的交通问题;辅助调查员要做好本调查小区内住宅摸底、记账督促、月度报表和日常访户工作,正式调查后每月访户不少于两次;调查户要履行自身义务,提高重视程度,不漏记账、不迟记账。为保证调查数据质量,对聘用的辅助调查员及抽中的记账户给予一定的补贴。有关各方要通力合作,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共同完成好2022年住户调查大样本轮换工作。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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