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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rmzfbgsbm/2022-0000123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4-26
文号 平政办字〔2022〕17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4-26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平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相关解读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平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对平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王玉东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张晓华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

王法强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魏 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高丕军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谢惠斌县民政局局长

任曙光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

成员:王 帅县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县新时代文明

实践服务中心)副主任

蒋乐群 县互联网信息安全服务中心副主任

牛克勤 县教体局党组成员、县实验中学党支部书记

吴昌华 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

刘 贝 县民政局副局长

卜祥军 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四级主任科员

王全超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 敏 县人社局副局长

谢洪东 县卫健局党组成员,县计生协会副会长、秘书长

李兴国 县市场监管局二级主办

李 梅 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

谢彦新 县检察院专职检委会委员

任振伟 团县委副书记

石少芳 县妇联二级主任科员

高 群 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民政局局长谢惠斌兼任;副主任由县委网信办、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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