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行政权力运行 >> 决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办文件 >> 正文
索引号 pingyirmzfbgsbm/2022-0000119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4-01
文号 平政办字〔2022〕1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2-04-0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木业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关解读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邑县木业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平邑县木业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平邑县木业产业规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木业产业是平邑县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对推动平邑县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为进一步加强木业产业税收征管与税源监控,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经县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优化服务、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监督治税的良好局面,推动全县木业产业规范发展、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当前木业行业中部分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借助用电、用气(汽)第三方数据,严厉打击虚开违法行为,规范行业秩序。

(二)坚持强链补链。按照建链、补链、强链、延链的工作思路,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协同发展,补齐补强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木业产业全链条发展水平。

(三)坚持错位互补。服从服务于全市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大局,加强与兰山、费县木业产业互动发展,推动我县木业产业以高档胶合板为主,家具、地板、全屋定制等为辅,实现多元化发展,带动仓储物流、研发设计、商贸服务等多业态协同发展。

三、工作重点

1.设立镇街木业产业发展服务室。明确各镇街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在卞桥镇、地方镇、丰阳镇、临涧镇、平邑街道等木业产业占比较高的镇街成立木业发展服务室,建立实体化运作、统一规范的基础数据采集、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团队;在武台镇、仲村镇、流峪镇等木业产业占比较低的镇将木业管理服务职能并入镇经贸办,统筹开展木业管理服务工作,为木业产业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建立镇街、村网格化管理制度,实现敏捷、精确和高效服务。(责任单位:各镇街)

2.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按季度召开县财政局、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供电、供气、供水、工信、统计、科技、金融、发改、税务、人社等部门联席会议;推动部门间数据共建共享、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各镇街、发改局、财政局、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工信局、统计局、科技局、税务局、人民银行)

3.夯实基础数据采集。工信、统计部门要引导企业如实填报产值、税收、利润、固定资产投资、技改投资、研发费用等数据。县发改、供电部门要推动木业企业“一户一表”管理制度尽快落地,规范木业企业用电管理,为有效规避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提供数据支持。县行政审批部门及时将注册企业信息推送有关镇街和部门,由镇街负责实地核查。核查内容包括企业生产经营地与注册地是否相符、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具备经营条件等相关信息。(责任单位: 各镇街、发改局、工信局、统计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供电公司)

4.严格财务管理。加强代理会计行业监管,对代理记账机构进行年度备案审查,建立星级评价和黑名单制度。加强日常监管,严格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责任单位:各镇街、财政局、工信局、税务局)

5.强化协会行业自律。木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制定行业公约,编写《致广大木业企业主一封信》,倡议广大木业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生产、诚信经营。积极学习借鉴各地成熟做法,提升行业自律能力。(责任单位:各镇街、县工商联、县木业协会)

6.增强纳税人法律意识。县税务部门要加大税法宣传力度, 强化农产品抵扣政策、税收知识辅导,督促纳税人规范纳税;县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犯罪活动,震慑不法企业。将企业涉税行为纳入诚信体系,一经发现有涉税违法行为,列入诚信黑名单。(责任单位:各镇街、公安局、税务局、司法局、市场监管局)

7.防范发票虚开风险。县税务部门严格按规定办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事项,充分利用有关部门及镇街木业产业发展服务办公室、经贸办核查结果核定发票领用量,办理发票申领手续。税务部门按“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定期开展涉税和涉票风险排查工作,重点分析研判企业纳税申报表、发票等涉税疑点信息,及时开展风险评估,研究制定风险应对方案。镇街木业产业发展服务办公室对木业企业厂房、设备变动、生产状态、用电(汽)量、复工复产、生产规模变动、产品销售、生产经营、税票开具等情况进行日常核查,并进行动态分析,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责任单位:各镇街、税务局)

8.完善打击涉税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县税务部门协调市稽查部门加大稽查力度,建立税负预警机制,加强对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资金流动的监测,及时查处企业违规违法行为。不断深化警税合作,严管严控无设备、无用工、无场地或“一地多公司”等行为,严厉打击虚开、骗税、欠税等涉税违法犯罪,建立公安、税务、金融等部门数据共享体系,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责任单位:检察院、法院、公安局、税务局、人民银行)

9.完善财源评价制度,严格入园标准。完善高端木业产业园入园企业财源评审评价制度,入园企业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前提下优先评价投产后财源贡献能力。严格执行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投资强度不低于200万/亩、亩均产值不少于280万元、亩均税收不少于10万元的入园标准。(责任单位:各镇街、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各镇街木业产业发展服务室、经贸办,配合公安、财政、发改、统计、工信、金融、税务等有关部门,围绕用地、用电、用气(汽)、用工等环节,从单板、粘合剂、面粉等原材料供应方面,实现信息共享,确保税务机关准确掌握企业生产实际,推动企业如实申报纳税。

(二)加强政策宣传。多渠道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依法纳税重要意义、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加大涉税违法行为曝光力度,有效震慑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为木业产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搭建平邑县木业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借助信息采集APP,实时监控木业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推动财政、行政审批、自然资源和规划、供电、供气、供水、工信、统计、科技、金融、发改、税务、人社等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