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mzfbgsbm/2019-000003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4-01 |
文号 | 平政发〔2019〕8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19-03-26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任立春等18名同志记三等功并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的决定 |
相关解读 |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任立春等18名同志记三等功并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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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发〔2019〕8号 2017年2月,省委、省政府从省直有关单位选派机关干部到我县省扶贫工作重点村开展选派第一书记任职工作。任职以来,17名第一书记在挂职副书记任立春同志的带领下,按照省委“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总体部署要求,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加强任职村班子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任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村级集体经济有了较快的发展,贫困户收入大幅提高,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集中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同时,任职大组紧紧围绕“精准施策、帮点带面,凝聚合力、帮村带县”工作思路和“五好第一书记”要求,在圆满完成任期各项工作目标的同时,通力合作,推动任职镇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宽了脱贫攻坚的有效途径,在全县扶贫攻坚工作中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促进了我县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为弘扬他们牢记宗旨、服务群众、创新实干的精神,表彰他们在推进脱贫攻坚、促进平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县政府决定,给予任立春等18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同时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到村任职工作的好作风,继续为平邑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为把平邑建成“山清水秀幸福和谐”市域副中心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记三等功及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人员名单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6日 附件 记三等功及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人员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 任立春 德州学院党委宣传部(教师工作部)部长 李剑锐 省政协办公厅会议活动处副处长 王 霞 省政协委员活动工作室学习培训处二级调研员 李传军 省政协办公厅离退休干部处副处长、二级调研员 范 民 山东联谊服务中心副主任 吴园军 联合日报社记者部副主任 彭文程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行业监管处副处长 张 磊 省委政策研究室城市处副处长 周明昆 省委政策研究室政治处副处长 胡福岭 省委政策研究室信息中心七级科员 李国东 省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副处长 路澄宇 省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四级调研员 李秀海 省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一级主任科员 孟凡修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保卫处副调研员 陈朝杰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科长 王阔之 临沂大学副处级纪检员 王茂广 临沂大学校友联络科长 苗智刚 临沂大学体育场馆中心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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