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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rmzfbgsbm/2019-0000004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8-12-25
文号 平政发〔2018〕29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8-12-2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第四批取消调整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相关解读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8年第四批取消调整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平政发〔2018〕29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及《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2018年第四批调整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16项,其中取消5项、新增列入1项、调整规范6项、整合4项。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消的事项,要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管;对新增列入的事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按要求编制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对调整规范的事项,要优化办理流程,精减办理环节,提高服务质量。


附件:2018年第四批取消调整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18年第四批取消调整县级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一)取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5项(其中行政许可4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权力类别 实施机关 调整方式 备注
1 企业集团核准登记 行政许可 县市场监管局 取消
2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县交通运输局 取消
3 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 行政许可 县农机局 取消
4 跨省运输、邮寄、携带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审批 行政许可 县林业局 取消
5 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其他行政权力 县畜牧兽医局 取消


(二)新增列入县级行政权力清单1项(行政许可1项)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机关 调整方式 备注
1 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 县农业局 列入行政许可


(三)调整规范实施机关6项(行政确认6项)


序号 项目名称 权力类别 原实施机关 调整实施机关 备注
1 村镇房产确权登记 行政确认 县住建局 县国土资源局
2 房屋所有权登记初始登记 行政确认 县房管局 县国土资源局
3 房屋所有权登记抵押登记 行政确认
4 房屋所有权登记预告登记 行政确认 县房管局 县国土资源局
5 房屋所有权登记变更登记 行政确认
6 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 行政确认


(四)整合行政权力事项4项(行政确认4项)


序号 事项名称 权力类别 实施机关 调整方式 备注
1 土地登记初始登记 行政确认 县国土资源局 整合为“不动产登记”
2 土地登记变更登记 行政确认
3 土地登记抵押登记 行政确认
4 土地登记注销及其他登记 行政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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