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是: 首页 >> 公开 >> 行政权力运行 >> 决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府文件 >> 正文
索引号 rmzfbgsbm-pzfwj-2018-0301055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3-04-12
文号 平政发〔2013〕2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3-04-12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于洪祥等8名同志记三等功并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的决定
相关解读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于洪祥等8名同志记三等功并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的决定
 

  2012年4月,省委、省政府从省直5个部门单位选派15名机关干部,分别进驻平邑县15个村,实施以“抓党建、促脱贫”为主要内容的选派机关干部任职“第一书记”工作。一年来,派驻单位和任职干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要求,强化措施,扎实推进,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期间,各省直派出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协调,不断加大扶持力度,有力地促进了任职村各项工作的开展;任职干部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任职村集体经济有了较快发展,组织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圆满完成了一年任职工作目标任务,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弘扬他们牢记宗旨、服务群众、创新实干的精神,表彰他们在促进平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的优异成绩,县政府决定,给予任职期满离任的于洪祥等8名同志记三等功一次,同时授予 “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到村任职工作的好作风,继续为平邑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为加快建设“富美和谐、生态宜居”新平邑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记三等功及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人员名单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13年4月10日


 
附件

  记三等功及授予“平邑县荣誉公民”称号人员名单
        (8名 排名不分先后)

  于洪祥   省委政策研究室科教处副处长
  都  杰   省委政策研究室财经处主任科员
  姜  维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办公室副主任
  王  龙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政治处主任科员
  查金兵   省交通运输厅人事处副主任科员
  牛祥春   临沂大学商学院党委副书记、正处级辅导员
  滕向农   临沂大学纪委办公室主任
  刘春远   临沂大学党委组织部组织科(党校办)科长


 

 
【下载Word】 【下载PDF】
【关闭窗口】 【打印本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 Pingyi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  承办:平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39-4211087  举报邮箱:pyzwgk@ly.shandong.cn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260031  鲁ICP备05027550号   鲁公网安备 3713260237133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