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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rmzfbgsbm-pzfwj-2018-0301051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3-06-03
文号 平政发〔2013〕2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3-06-03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相关解读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长山生态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现将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马祥营同志:县委副书记、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审计、监察、编制、武装委员会、国防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冯青松同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协助马祥营同志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协助马祥营同志分管财政、审计、监察、编制等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发改、重点项目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审批服务、税务、国土资源、测绘、统计、应急管理、镇域经济发展、机关事务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交警)、司法、国家安全、信访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与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及工青妇、科协、工商联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工作。负责分管和协管单位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和廉政建设工作。
  宋学军同志:县委常委、副县长  分管工业、民营经济、招商引资、经济开发区、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科技、地震、电业、质量技术监督、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和廉政建设工作。
  王  霞同志:副县长  分管农业、林业、水利水产、水保、畜牧、农机、扶贫、农业综合开发、对外农业协作、气象、烟草、桑蚕生产、减轻农民负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人口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和廉政建设工作。
  徐  涛同志:副县长  分管旅游、外经外贸、交通、公路、民政、残联、老龄、军民关系、物价、外事侨务、对台事务、粮食、供销、商贸、流通、物资、盐政、石油、工商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参与城东片区建设工作。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和廉政建设工作。
  王  琨同志:副县长  分管教育、体育、文化、卫生、食品安全、食品药品监督、药材、红十字会、爱卫会、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文物保护、民族宗教、政府保密、法制、地方史志、档案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和廉政建设工作。
  晏  伟同志:副县长  分管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房产管理、人民防空、邮政、通信等方面的工作。负责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信访稳定、招商引资和廉政建设工作。
  徐长伟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主持县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
  刘克祥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平邑经济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协助宋学军同志工作,侧重工业经济工作。
  姜泽涛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局长  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邱春力同志:县政府党组成员、平邑一中党总支书记  协助冯青松同志工作,侧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协助王琨同志工作。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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