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rmzfbgsbm-pzfwj-2018-0301070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2-06-05 |
文号 | 平政发[2012]27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12-06-05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业务的通知 |
相关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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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为做好创业促进就业工作,依据临沂市财政局、人社局、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的《临沂市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临财金〔2012〕10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临人社字〔2012〕103号)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业务,现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开展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业务工作的积极性 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是指通过政府出资设立担保基金,指定邮政储蓄银行、临商银行、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发放,财政补贴贷款利息,以解决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自筹资金不足、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实际困难,帮助其通过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实现自主创业的一项贷款业务。对从事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包括按规定执行的利率上浮部分产生的利息;经办银行对小企业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同级财政各承担一半。 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是惠及千家万户、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的一项优惠政策,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认识,把这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切实把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作为扶持劳动者创业的民心工程来抓,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工作措施,为更多的创业人员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二、强化措施,有步骤有计划的开展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业务 (一)合理界定借款贴息范围。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借款人,是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诚实守信、有创业愿望和具备创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军队退役人员、被征地农民、残疾人、随军家属、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及城乡妇女等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及境外就业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经济实体等。小企业是指新招用符合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以上,并按规定与招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审核借款人和小企业条件,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借款范围,要使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和小企业切实享受到优惠政策,确保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顺利开展。 (二)成立担保基金。财政部门要积极筹建担保基金,我县首期担保基金额度为500万元,根据贷款发放进度情况及时增加担保基金。相关部门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管理担保基金,要将担保基金直接存入经办银行,实行封闭式运作,做到专户存储,独立核算。 (三)降低反担保门槛。要积极探索防范小额担保贷款的办法,采取各种有效的反担保措施,简化担保贷款手续。人民银行可在条件成熟的乡镇村居,选取部分符合条件的农户,指导成立农户信用联盟,并设立反担保基金,直接存入经办银行,为财政担保基金提供反担保,以保障财政担保基金的安全。 (四)简化办事程序。财政、人社、人民银行及经办银行要在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大厅设立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审批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对经办银行考察合格的借款人和小企业,审批窗口要进一步审查其资格条件,符合贴息贷款条件的,在小额担保贴息贷款申请表上加盖贴息贷款专用章。 三、加强领导,确保小额担保贴息贷款业务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务大厅,各成员单位要抽调专职人员负责办理业务。财政、人社、人民银行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整体推进。各镇(街道、管委会)要相应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督促所辖行政村、社区开展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要于6月8日前书面报送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强政策宣传。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与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息息相关,各单位要结合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开展,同步推动我县农村文明信用工程创建活动深入开展,逐步提高农村经济主体信用意识,为农村金融信贷投放创造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经办银行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网站、宣传页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助推创业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创业典型,以点带面,让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政策家喻户晓。 (三)加强监督指导。邮政储蓄银行、农村信用社、临商银行要按月制定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投放计划。各经办银行投放计划要与于月初3日内报县人民银行,月度实际投放情况要于次月初3日内报人民银行。小额担保贴息贷款档案资料要专门保管,专柜存放。财政、人社、人民银行等部门将对经办银行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实行按季调度和定期通报制度。对工作开展较好的银行,将在财政资金定点存放等方面予以倾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银行,将减少直至取消在该银行的财政资金定点存放,且对该银行实行信贷政策导向评估。 二O一二年六月一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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