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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ingyirmzfbgsbm/2025-0000029 发布机构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公开目录 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8-12
文号 平政任字〔2025〕3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5-08-11 效力状态 生效中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赵珍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相关解读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赵珍妮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平政任字〔2025〕3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赵珍妮同志任县计划生育协会会长;

扈伟同志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畜牧兽医局局长,不再担任平邑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张雯雯同志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臣臣同志任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县群众诉求调解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宗泽同志任平邑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波同志任县统计局副局长;

毛百华同志任县水利工程保障中心(县水利工程防汛抗旱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水土保持中心主任职务;

孙京永同志任县水土保持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乔元伟同志任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康伟同志任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程玉波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王伟同志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于国强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宋士涛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唐涛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县信访局副局长职务;

丁成洋同志任县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逊之同志任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牛和付同志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军干所所长职务;

孙宝良同志任县基层财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欢、顾同国同志任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强同志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于文顿同志任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杰同志任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县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飞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晓磊同志任县防震减灾中心(县地震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信访事项复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曾庆勇同志任县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海友同志任县经济责任审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姜斌同志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林业发展中心(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县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巩延花同志任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乔立军同志任县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住房保障中心(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明同志任县林业发展中心(县自然保护地管理服务中心、县森林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勤亮同志挂职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时间一年);

张超同志任县住房保障中心(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建设安全工程质量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马慧同志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利同志不再担任县住房保障中心(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闫学用同志不再担任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马勇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薛伟同志不再担任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县群众诉求调解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廉政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郑仕亮同志不再担任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高振乾同志不再担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健康管理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李兴玉同志不再担任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道毅同志不再担任县万寿宫林场(县国有林场总场)副场长职务;

张文庆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张明泓同志不再担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曹云涛同志不再担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京臣同志不再担任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唐沂臣同志不再担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刘占喜同志不再担任县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波同志不再担任县教育科学研究与发展中心(县教师进修中心、县招生考试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珂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军同志不再担任县住房保障中心(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宪东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伟军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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