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xxgkb/2023-000034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1-14 |
文号 | 平政任字〔2023〕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成文日期 | 2023-11-14 | 效力状态 | 生效中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仇广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相关解读 |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仇广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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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任字〔2023〕3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马 勇 同志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 陈 刚 同志任县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职务; 朱先胜 同志任县地震台(县地震监测中心)台长(主任); 张道夫 同志任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县市政工程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徐 明 同志任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曹卫清 同志挂职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不再担任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杨红岩 同志任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职务; 管正秀 同志任县中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白彦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张德骞 同志任白彦镇卫生院院长,不再担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朱卫国 同志任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副主任(列副职第一位); 乔立军 同志任县住房保障中心(县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燕建营 同志任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不再担任县政府政务保障促进中心主任职务; 仇广庆 同志不再担任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彭志伟 同志不再担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县地震台(县地震监测中心)台长(主任)职务; 张雯雯 同志不再担任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苑 涛 同志不再担任县供销联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吕姣艳 同志不再担任县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 岩 同志不再担任县园林环卫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赵仁海 同志不再挂职平邑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段瑞军 同志不再担任平邑土地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赵启忠 同志不再担任平邑土地发展有限公司监事长职务; 李秀明 同志不再担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谢洪花 同志不再担任县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兴友 同志不再担任县应急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夏京普 同志不再担任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 云 同志不再担任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付化和 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相龙伟 同志不再担任县中医院院长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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