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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检监测是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发现问题和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有力武器。《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
2022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按照4批次/千人的目标要求,我县将抽检3800批次(我县常住人口数约89万人)。为确保完成食品抽检任务,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畜牧发展促进中心、林业等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抽检监测经费投入力度,提高抽检监测频次,扩大抽检监测覆盖面,增强抽检监测针对性、靶向性,对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问题)产品及时查处、一追到底,切实化解风险隐患,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努力提升全县食品安全总体水平。
附件: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分配表
单位名称
市场监管局
农业农村局
县畜牧发展促
进中心
林业局
农产品
水产品
任务分配
(单位:批次)
3000
540
40
200
20
合计
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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