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ingyirmzfbgsbm/2019-0000106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19-12-09 |
| 文号 | 平政任字〔2019〕7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甘信东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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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甘信东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燕杰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不再担任县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卫东同志任县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服务中心主任(兼,试用期一年); 乔志正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陈慧民同志任县天宝山林场副场长,不再担任县丝绸公司经理职务; 王勇同志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 张开军、唐龙同志任县教育和体育局总督学(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吴纪永同志任县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信访事项复查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陈晓磊同志任县信访事项复查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康伟同志任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张见宝同志任县天宝山林场规划发展科科长,不再担任县丝绸公司副经理职务; 李广慧同志任县生物育种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丝绸公司副经理职务; 张 晰同志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不再担任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周君芳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不再担任县妇女儿童医院副院长职务; 张永刚同志任县妇女儿童医院副院长; 杨振奎同志任县妇女儿童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林青同志任县妇女儿童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梁瑞国同志任县精神病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管正秀同志任白彦镇卫生院院长,不再担任县妇女儿童医院副院长职务; 杨志国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王军同志不再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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