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gzbm01-rsrm-2017-0816080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县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11-10-10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关于王继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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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蒙山龟蒙景区管委会、科级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王继峰同志任县一中副校长(聘); 高振乾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院长(聘); 王少明、姜西军同志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胡加永同志任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聘); 陈 杰同志任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聘); 张传刚同志任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聘); 谢荣珂同志任县精神病院院长(聘); 菅常利同志任县一中政教处主任(聘); 唐义航同志任县一中办公室主任(聘); 李殿堂同志任县实验中学副校长(聘); 崔庆业同志任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聘); 张朝勇同志任县兴蒙学校校长(副科级); 罗海永同志任县七中校长(聘); 金明同同志任仲里中学校长(聘); 陈庆林同志任县一中副科级干部; 班乃强、李晓、袁阳、廉士军、王勇、能昌勇同志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 免去: 康 华同志县卫生局副局长职务: 赵治全同志县卫生监督所所长职务; 张传刚同志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职务; 解聘: 高振乾同志平邑镇卫生院院长职务; 胡加永同志县精神病院院长职务; 谢荣珂同志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刘 杰同志县一中办公室主任职务; 陈庆林同志县七中校长职务; 崔庆业同志县实验中学副校长职务; 张朝勇同志县二中副校长职务。 特此公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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