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pyxzf-rsrm-2018-0102001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县政府 |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18-01-02 |
| 文号 | 平政任字〔2017〕8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孙建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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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孙建军同志任县物价局局长; 赵 强同志任县房管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园林绿化局局长职务; 王德竹同志任县中小企业管理局局长,不再担任县房管局局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李洪玉同志任县财金投资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不再担任县投资公司经理职务; 张振喜同志不再担任县物价局局长职务; 王文军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中小企业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昌富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主任科员,不再担任县农业局副局长职务; 英昌来同志不再担任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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