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北指挥部,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杨加亭同志任县镇域经济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勇同志任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启霞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正科);
陈 波同志任县政府法制局副局长;
王德庆同志任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夏 天同志任县财政局仲村镇财政监督办事处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洪松同志任县基层财政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新鲁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清波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李 燕同志任县社会保险局副局长;
汪 淼同志任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德福同志任县水保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振华同志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光军同志任县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东升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安 涛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
曹云涛同志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平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所长(副科级);
彭庆国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正科);
李兴国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兼);
孙恒磊同志任县流通业发展局副局长;
燕少强同志任平邑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
白金梅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主任科员;
王 军同志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主任科员;
刘学功同志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主任科员;
孟 君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郑宝山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王德竹同志县镇域经济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永恒同志县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 波同志原县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于成永同志县铁路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新鲁同志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清波同志县社会保险局副局长职务;
李 燕同志县爱卫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白金梅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刘德力同志县水保局副局长职务;
张 勇同志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彭庆国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军、张东升同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学功同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职务;
谢 超同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队队长职务;
赵启霞同志平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德庆同志平邑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局长、县石材市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燕少强同志平邑经济开发区温水园区副主任职务;
杨 健同志县教育体育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陈 强同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徐瑞银同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解聘:
艾进传同志县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