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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gzbm01-rsrm-2017-0816021 发布机构 平邑县县政府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15-02-11
文号 平政任字〔2015〕1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李奎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李奎昌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城北指挥部,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李奎昌同志任县旅游局局长;
  孙昌伟同志任县体育运动中心主任;
  左庆吉同志任县长山生态保护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张凡学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正科);
  李昌富同志任县农业局副局长(正科);
  于成义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
  刘  伟同志任县物价局副局长;
  王  涛同志任县长山生态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扈  伟同志任平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徐立新同志任县教育体育局副主任科员;
  刘伟峰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主任科员;
  张  永同志任县文化市场管理执法局副主任科员;
  孟德忠同志任县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张成斌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主任科员;
  李长喜同志任县商务局副主任科员;
  王  建同志任县旅游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
  陈广帅同志县体育运动中心主任职务;
  东野广瑞同志县旅游局局长职务;
  孙昌伟同志县长山生态保护区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党  锋同志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王  涛同志平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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