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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gzbm01-rsrm-2017-0816009 发布机构 平邑县县政府
公开目录 人事任免 发布日期 2013-04-08
文号 平政任字〔2013〕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关于孟凡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于孟凡民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平邑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长山生态保护区管理办公室,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孟凡民同志任县重点项目办主任;
  王  琼同志任县林业局局长;
  孙  谦同志任县畜牧局局长;
  陈庆存同志任县粮食局局长;
  李  立同志任县规划局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安存同志任县房管局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  敏同志任县招商局局长;
  常存伟同志任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
  王  勇同志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兼);
  孙文吉同志任平邑街道办事处主任(兼);
  闫光成同志任平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林本华同志任县粮食局主任科员;
  巩元新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任科员;
  苏建国同志任县公安局主任科员;
  华林昌同志任县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王士鹏、高继业同志任县物价局副主任科员;
  代奇祥同志任县防空办副科级干部;
  李  涛同志任县二中副科级干部;
  李红、胡美山同志任县教师进修学校副科级干部;
  王发银同志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科级干部;
  孙传义同志任平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正科级干部。
  免去:
  谢光华同志县重点项目办主任职务;
  王  峰同志县矛盾纠纷调处办主任职务;
  武玉欣同志县林业局局长职务;
  卓勤生同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职务;
  林本华同志县粮食局局长职务;
  吴开春同志县民族宗教局局长职务;
  宋继先同志县司法局副局长、普法办主任职务;
  朱安忠同志县畜牧兽医局局长职务;
  孙  谦同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扶贫办)主任职务;
  李  立同志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廉  波同志县流通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巩元新同志县房管局局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王富民同志县招商局局长职务;
  常存伟同志县浚河景区管理办主任职务;
  赵仁海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  刚同志县安监局副局长职务;
  王士鹏同志县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代奇祥同志县防空办副主任职务;
  苏建国同志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王发银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景忠同志平邑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孙传义同志平邑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解聘:
  李  涛同志县二中副校长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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