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xxgkb/2025-0000190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政府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1-31 |
文号 | 平政任字〔2025〕1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李振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振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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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任字〔2025〕1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李振华同志挂职任平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时间1年); 杨光同志挂职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时间1年); 石秋荣同志不再担任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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