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mzfbgs/2022-0000002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县政府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22-10-11 |
文号 | 平政任字〔2022〕4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其文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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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杨其文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唐聚军同志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 勇同志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不再担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赵江山同志任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不再担任县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局长(大队长)职务; 陈运龙同志任森林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局长(大队长); 吴昌华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周 飞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科级干部职务; 管庆伟同志不再担任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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