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rmzfbgsbm/2022-0000205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政府办公室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发布日期 | 2022-07-08 |
文号 | 平政任字〔2022〕3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宋利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平邑县人民政府
关于宋利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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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政任字〔2022〕3号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科级以上事业单位,市以上直属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宋利同志挂职任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时间2年); 李中珍同志不再担任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布。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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