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持人:大家好,今天做客《政务访谈》栏目的是平邑县医疗保障局局长刘如冰。刘局长,欢迎您!
刘如冰: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好!非常高兴通过“政务访谈”平台与大家交流,也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主持人:近年来,我县医保工作稳步推进,惠民政策持续落实,可以请您介绍一下2025年以来县医保局开展了哪些重点工作吗?
刘如冰:好的,主持人。县医疗保障局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增进人民群众的健康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医疗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让群众享有更加公平普惠、便捷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
(一)多维度发力,提升参保扩面实效。一是依托“一人一档”系统,建立全县个人参保台账,争取更多未参保群众理解医保参加医保。通过“一人一档系统”,共计摸排12.5万人次,反馈办结率100%。二是发送短信提醒,给灵活就业未缴费人员发送短信提醒9642条,安排专人通过电话方式提醒参保人员及时缴费,避免群众因医保断缴影响使用。三是积极动员新生儿参保,在“平邑医保”公众号发布新生儿参保缴费指南;在各定点医疗机构张贴新生儿参保缴费指南,对新生儿家长进行参保宣传。截至9月底,我县职工参保人数9.6万人,居民参保人数81.15万人,共计90.75万人参保,完成目标数的98.6%。
(二)优化经办服务,惠民便民更暖心。一是提升窗口服务能力。强化制度管理,建立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等9项制度,推出“午间不打烊”“周末不打烊”措施,在非办公时间段为前来办事群众提供便利。二是加强医保工作站点建设,将10项业务下沉镇级医保工作站,将7项业务下沉村级医保工作点,把优质医保服务送到群众身边。三是组织开展医保知识讲座和业务能力培训,让群众的“身边人”成为医保政策的“明白人”,随时随地为民服务。截至9月底,我县共组织开展医保明白人培训会议4次,覆盖人群450人次。
(三)深化医保结算服务,提升群众获得感。一是持续优化“一站式”结算服务,优化手工报销流程。设立材料预审机制,缩短审核周期。截至9月底,我县居民医保手工报销1626人次,报销 446.99万元;职工医保手工报销739人次,报销181.59万元;离休医保手工报销31人次、报销12.48万元。二是精准落实医疗救助,筑牢民生保障线。依托“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持续做好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工作。截至2025年9月底,共报销医疗救助9.97万人次、2978.27万元,切实减轻了困难群众的就医负担。三是优化生育津贴服务,保障女性权益。延续“免审即享+线下高效办理”模式,提升生育保险服务效能。对市局推送的免申即享数据实现“当日审核、当日办结”,线下申报材料确保10个工作日内完成津贴发放。截至9月底,我县手工生育费用报销发放102人次,金额41.38万元;生育津贴发放1098人次,总计953.17万元。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提升医保服务效率。一是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截至9月底全县医药机构共使用医保码结算117多万笔,结算率45%,相较2024年年底提升12.9%。全县30家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就医。二是强化医保移动支付应用,全县4家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开通医保移动支付,实现了参保人无需使用社保实体卡,也无需在窗口排队缴费,通过手机即可在线完成门诊统筹基金报销和个人账户扣款的“一键”结算。三是推广医保“刷脸”结算,截至9月底累计为24家定点医疗机构、117家零售药店配备了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累计“刷脸”结算57万多笔,进一步提升了医保信息化便民服务水平。
主持人:2026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已经开始了,刘局长可以帮我们介绍一下吗?
刘如冰:好的,主持人。我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于2025年10月10日正式开始,请大家及时参保缴费。
(一)集中征缴期。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和缴费方式。我县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100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提高30元,达到每人700元;个人缴费维持上年度标准不增加,普通居民为每人400元,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非在职研究生)及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学生、中小学生为每人380元。个人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中的“山东社保费缴纳”小程序自助办理缴费。
(三)缴费时间和享受待遇时间。第一,在2025年度已正常参保缴费的前提下,2025年12月31日前缴纳2026年度的,享受医保待遇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第二,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参保缴费的,享受医保待遇时间自缴费到账3个月后开始算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例如,张某某在2026年2月份缴费参保,从2026年5月份开始才能享受报销待遇,2月至5月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享受报销。
(四)待遇政策。普通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报销300元,慢性病门诊每人每年最高报销8000元,住院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万元,大病保险每人每年最高报销40万元,医疗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报销5万元。
(五)中断参保约束条件。自2025年起,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缴费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缴费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1个月待遇等待期。参保人可通过缴费修复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待遇等待期(固定待遇等待期不变),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待遇等待期(含固定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缴费参照当年参保地的个人缴费标准,断保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六)参保激励政策。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缴费1年,提高居民大病保险(不含大病特药、罕见病用药,下同)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于次年正常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主持人:非常感谢刘局长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访谈,同时也祝愿我县医疗保障事业蓬勃发展、再创辉煌!
刘如冰:谢谢主持人,再次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平邑医疗保障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