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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邑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凯华同志访谈
   时间:2022-08-15    点击:

主持人:大家好,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平邑县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徐凯华同志。徐局长,欢迎您!

徐凯华:主持人好,大家好,很高兴通过《政务访谈》这个平台和大家沟通交流。借此机会,对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平邑统计工作的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今年,我县被选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试点地区,请您介绍一下清查及专项试点目的、对象和区域。

徐凯华:好的。本次清查及专项试点目的是摸清试点镇街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各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个体经营户的基本情况和分布状况,准确了解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类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个体经营户的生产经营等情况,全面理清有关联的各类单位之间的关系,测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方法、新调查技术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对贸易(批零住餐)单位开展专项调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制定积累经验。本次试点选取平邑街道、铜石镇、地方镇开展全面清查及贸易专项试点工作。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本次试点工作的时间和主要填报方式

徐凯华:入户登记工作于2022年7月20日至8月30日期间开展。填报方式有两种:一种是普查员入户登记填写报表;一种是企业自主填报。普查对象需要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和上半年的财务报表等相关资料以便普查员进行登记。

主持人:请您介绍一下清查试点工作具体进行到哪个阶段了?

1.好的。现在正开展“地毯式”清查,普查员根据普查区地图和清查底册,进行“地毯式”清查,填报清查摸底表。每日对清查填报情况进行平台审核修改。贸易单位专项试点自主填报正在进行,通过手机登录APP扫描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清查表填写。

主持人:好的,徐局长,您简单介绍一下我们下一步将要做哪些工作?

徐凯华:接下来就是查疑补漏工作,针对底册中存在、“地毯式”清查未能找到的单位,由县、乡两级试点机构统一组织,通过公告督促、电话联系、部门协查等方式进行补报。对于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单位,应由普查员上门核实并填表;对于无固定场所、但有纳税记录的单位,允许将注册地视同其实际经营地,进行清查表填报。

主持人:很多普查对象都关心,普查获取的资料是否会被泄露,是否成为有关部门进行处罚的依据?

徐凯华: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经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经济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因此,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从以往的普查看,绝大多数普查对象是能够理解支持配合普查工作的,但也有极少数的个别对象不配合普查工作,对这种不配合行为,《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是有明确处罚规定的。《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对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一)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二)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的经济普查资料的;(三)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的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

主持人:通过刚才的访谈,让我们对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国家级试点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感谢徐局长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采访!

徐凯华:谢谢主持人,感谢社会各界对平邑统计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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