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yxgzbm08-ywgz-2017-092500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组织 | 发布日期 | 2017-08-18 |
文号 | 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民政局关于3个社会团体、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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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下列社会组织存在未按规定参加2015年度、2016年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依法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下列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逾期即为送达。 平邑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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