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gtzyj/2020-0000093 发布机构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土地征收 发布日期 2020-06-17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0年第10号
平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2020年第10号

2020年3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鲁南高速铁路曲阜至临沂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278号)批准征收我县土地147.0572公顷。现公告如下:

  1. 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鲁南高速铁路曲阜至临沂段(平邑段)项目位于平邑县中部,东至地方镇、西至丰阳镇,总面积147.0572公顷,涉及地方镇东崮村、下坡村、东朱尹村、西朱尹村、黄城村、红石岭村、广良村共7个村,铜石镇官路村、泰和村、铜石社区、永新村、庄上村、南诸冯村共6个村,温水镇东公利村、西公利村共2个村,平邑街道大井一村、大井三村、大井四村、晗哺村、东阳社区、大东阳村、阳顶村、窦家庄村、孙家村、保定社区、永唐村共11个村,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赵庄村、蔡庄村、白庄村、南阳村共4个村,丰阳镇东峨庄村、西峨庄村、东西皋村、西西皋村、丰山东村、张家庄村、花果峪村、老池峪村、郑家峪村、北城村、山泉村、香山前村、大城西村、小城西村、红山村共15个村和平邑县水利局1个国有土地使用权单位。其中:

    地方镇:东崮村土地10.875公顷(旱地8.199公顷、园地0.4483公顷、林地0.5873公顷、农村道路0.4586公顷、坑塘水面0.0775公顷、沟渠0.1375公顷、设施农用地0.099公顷、田坎0.1098公顷、住宅用地0.758公顷),东朱尹村土地4.5935公顷(旱地3.619公顷、林地0.4475公顷、农村道路0.1438公顷、沟渠0.0029、田坎0.3803公顷),广良村土地4.6728公顷(旱地4.093公顷、农村道路0.2917公顷、沟渠0.0549公顷、田坎0.2332公顷),红石岭村土地0.0812公顷(旱地0.0812公顷),黄城村土地0.4137公顷(旱地0.3398公顷、农村道路0.0176公顷、田坎0.0563公顷),西朱尹村土地0.8738公顷(旱地0.709公顷、农村道路0.0441公顷、沟渠0.0034公顷、田坎0.1173公顷),下坡村土地3.7805公顷(旱地3.2733公顷、园地0.0643公顷、农村道路0.2339公顷、沟渠0.0257公顷、设施农用地0.1255公顷、田坎0.0578公顷)。

    铜石镇:官路村土地12.5077公顷(旱地8.7152公顷、林地1.2458公顷、农村道路0.2236公顷、田坎1.762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1514公顷、其它草地0.0691公顷、裸地0.3404公顷),南诸冯村土地2.6391公顷(旱地1.9359公顷、林地0.196公顷、农村道路0.0442公顷、沟渠0.0515公顷、田坎0.0528公顷、住宅用地0.3587公顷),泰和村土地2.3467公顷(旱地1.741公顷、农村道路0.0687公顷、田坎0.2882公顷、住宅用地0.2488公顷),铜石社区土地0.3384公顷(旱地0.2762公顷、林地0.0007公顷、农村道路0.0219公顷、住宅用地0.0396公顷),永新村土地2.0763公顷(旱地1.7963公顷、农村道路0.1834公顷、沟渠0.0143公顷、田坎0.0823公顷),庄上村土地1.2305公顷(旱地1.1456公顷、林地0.042公顷、农村道路0.0228公顷、住宅用地0.0201公顷)。

    温水镇:东公利村土地3.4401公顷(旱地1.5891公顷、林地0.9383公顷、农村道路0.028公顷、沟渠0.0176公顷、田坎0.280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429公顷、其它草地0.0414公顷、裸地0.1163公顷),西公利村土地1.4953公顷(旱地1.1894公顷、农村道路0.0863公顷、田坎0.1986公顷、裸地0.0228公顷)。

    平邑街道:保定社区土地1.2649公顷(旱地1.2393公顷、农村道路0.0256公顷),大东阳村土地1.7111公顷(旱地1.0765公顷、林地0.3335公顷、农村道路0.0194公顷、田坎0.0952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1388公顷、河流水面0.0477公顷),大井三村土地0.8745公顷(旱地0.6587公顷、农村道路0.0736公顷、沟渠0.0332公顷、田坎0.109公顷),大井四村土地10.069公顷(旱地8.2137公顷、林地0.5172公顷、农村道路0.3099公顷、沟渠0.1344公顷、设施农用地0.0229公顷、住宅用地0.8709公顷),大井一村土地4.5696公顷(旱地3.0899公顷、农村道路0.0634公顷、沟渠0.0865公顷、田坎0.5114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0493公顷、住宅用地0.6914公顷、特殊用地0.0378公顷、裸地0.0399公顷),东阳社区土地3.5611公顷(旱地3.0386公顷、林地0.4105公顷、农村道路0.0881公顷、沟渠0.0239公顷),窦家庄村土地0.985公顷(旱地0.234公顷、林地0.4654公顷、农村道路0.0172公顷、田坎0.0069公顷、工矿仓储用地0.2325公顷、河流水面0.029公顷),晗哺村9.0111公顷(旱地8.8873公顷、农村道路0.0564公顷、沟渠0.0667公顷、田坎0.0007公顷),孙家村土地5.6411公顷(旱地5.3832公顷、农村道路0.1498公顷、沟渠0.1081公顷),阳顶村土地0.8147公顷(旱地0.5563公顷、林地0.0857公顷、农村道路0.0146公顷、沟渠0.013公顷、设施农用地0.1272公顷、田坎0.0179公顷、住宅用地0.0465公顷),永唐村土地1.2518公顷(旱地0.1122公顷、林地0.2931公顷、农村道路0.1336公顷、住宅用地0.7129公顷)。

    山东平邑经济开发区:白庄村土地0.7219公顷(林地:0.3108公顷、农村道路:0.0231公顷、坑塘水面:0.0177公顷、内陆滩涂0.3613公顷)、南阳村土地0.8051公顷(旱地0.6476公顷、林地0.0685公顷、农村道路0.007公顷、坑塘水面0.0279公顷、公路用地0.0323公顷、河流水面0.0218公顷),赵庄村土地1.7815公顷(旱地0.2649公顷、林地0.6077公顷、沟渠0.0065公顷、住宅用地0.9024公顷),蔡庄村土地0.4120公顷(旱地0.1436公顷、林地0.2581、农村道路0.0103公顷)。

    丰阳镇:北城村土地0.0617公顷(旱地0.0471公顷、沟渠0.0068公顷、田坎0.0078公顷),大城西村土地3.1562公顷(旱地1.9476公顷、园地0.1719公顷、林地0.0937公顷、农村道路0.063公顷、坑塘水面0.3003公顷、设施农用地0.0852公顷、田坎0.4945公顷),东峨庄村土地1.4395公顷(旱地0.0013公顷、林地1.3273公顷、农村道路0.0996公顷、田坎0.0002公顷、河流水面0.0111公顷),东西皋村土地3.7672公顷(旱地2.2441公顷、林地1.0124公顷、农村道路0.0937、沟渠0.106公顷、田坎0.311公顷),丰山东村土地0.076公顷(旱地0.0652公顷、田坎0.0108公顷)、红山村土地6.8549公顷(旱地4.8956公顷、林地0.471公顷、农村道路0.1084公顷、沟渠0.0071公顷、田坎1.3728公顷),花果峪村土地3.2534公顷(旱地1.147公顷、园地0.3477公顷、林地1.3262公顷、农村道路0.0739公顷、坑塘水面0.1223公顷、沟渠0.0235公顷、田坎0.2128公顷),山泉村土地1.9711公顷(旱地0.5476公顷、园地0.2197公顷、林地0.5628公顷、农村道路0.0012公顷、坑塘水面0.1163公顷、沟渠0.0136公顷、田坎0.0272公顷、住宅用地0.4845公顷),西西皋村土地3.7309公顷(旱地2.4937公顷、林地0.6914公顷、农村道路0.1364公顷、沟渠0.0684公顷、田坎0.3428公顷),香山前村土地1.983公顷(旱地1.4583公顷、园地0.0011公顷、林地0.1388公顷、农村道路0.0316公顷、沟渠0.0329公顷、住宅用地0.117公顷),小城西村土地3.7353公顷(旱地2.817公顷、林地0.2132公顷、农村道路0.0645公顷、田坎0.6406公顷),张家庄村土地5.3042公顷(旱地3.4082公顷、林地0.9133公顷、农村道路0.0834公顷、坑塘水面0.0699公顷、沟渠0.1011公顷、田坎0.5640公顷、住宅用地0.1643公顷),郑家峪村土地8.9789公顷(旱地5.9822公顷、林地0.0878公顷、农村道路0.1117公顷、沟渠0.0185公顷、田坎1.234公顷、其他草地1.5447公顷),西峨庄村土地2.6064公顷(旱地2.0416公顷、园地0.0624公顷、林地0.1483公顷、农村道路0.0131公顷、田坎0.3378公顷、住宅用地0.0032公顷),老池峪村土地1.0841公顷(旱地0.4171公顷、林地0.4906公顷、农村道路0.0386公顷、沟渠0.0436公顷、田坎0.0676公顷、住宅用地0.0266公顷)。

    平邑县水利局土地4.1779公顷(旱地0.112公顷、林地3.2924公顷、农村道路0.0493公顷、沟渠0.7195公顷、田坎0.0047公顷)。该地块作为交通运输用地。

  2.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3. 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应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临沂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关于鲁南高速铁路曲阜至临沂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0〕278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曾科长;联系电话:05394292841。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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