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pyxgzbm13/2026-00003 发布机构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土地征收 发布日期 2025-12-15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征预公告〔2025〕18号
平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征预公告〔2025〕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平邑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成片开发建设。

二、征收范围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连固线,西至地方镇第一初中,南至三合村,北至地方汽车站;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地方镇利民村。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金花家园,西至平邑县恒大农牧科技公司,南至金花路,北至新城社区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平邑街道新城社区。

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西纯庄村土地,西至银花路,南至黄金路,北至西纯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温水镇东城村、西纯庄村。

地块4:四至范围:东至新石铁路,西至振兴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污水处理厂;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温水镇温泉村。

地块5:四至范围:东至仲村嘉鸿项目,西至平邑高端手套产业园,南至山东恒得力手套制品公司,北至三合四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仲村镇三合四村、前进村。

地块6:四至范围:东至高端手套产业园,西至东坝子村村庄,南至德胜村村庄,北至德胜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仲村镇德胜村、前进村、东坝子村。

地块7:四至范围:东至兴合村土地,西至日滕县,南至东合村土地,北至兴合村厂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仲村镇兴合村、东合村。

地块8:四至范围:东至临沂泓泰棉纺公司,西至德胜村村庄,南至临沂泓泰棉纺公司,北至三合四村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仲村镇德胜村、三合四村。

地块9:四至范围:东至恒得力智能立体化仓储机智能化生产线项目,西至三合四村土地,南至临沂弘泰棉纺有限公司,北至三合四村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仲村镇德胜村、三合四村。

地块10:四至范围:东至山东恒得力手套制品公司,西至临沂弘泰棉纺有限公司,南至恒得力智能立体化仓储机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北至三合四村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仲村镇德胜村、三合四村。

地块11:四至范围:东至临徐线,西至跃鱼沟河,南至厂房,北至民合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仲村镇陈家寨、民合村、双合村。

地块12:四至范围:东至金银花博物馆,西至三合二村土地,南至邵家庄村土地,北至三合二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流峪镇苗家庄村、邵家庄村、三合一村、三合二村。

地块13:四至范围:东至大泉村农村道路,西至大泉村村庄,南至地方镇中心小学,北至西至大泉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地方镇大泉村。

地块14:四至范围:东至爱华村土地,西至大自然公司,南至临沂市齐福记食品公司,北至爱华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地方镇爱华村、进展村。

地块15-16:四至范围:东至乔家村水库,西至蒙山-温水公路,南至邢家庄村土地,北至沂河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柏林镇柘沟村、邢家庄村、柏林镇人民政府。

地块17:四至范围:东至蒙山药园植物园,西至柘沟村农村道路,南至固城河,北至柘沟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柏林镇柘沟村。

地块18:四至范围:东至新一中家属院,西至丰山路,南至浚东社区土地,北至温凉河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平邑县平邑街道浚东社区。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26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平邑县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联系人:魏科长;电话0539-4292841;联系地址: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附件: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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