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pingyigtzyj/2025-0000059 发布机构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公开目录 土地征收 发布日期 2024-09-24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平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平征调公告〔2024〕34号
平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公告 平征调公告〔2024〕34号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县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及平邑街道办事处、温水镇人民政府,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3日期间在平邑县平邑街道小井村,温水镇东城村、西纯庄村3个村进行了土地现状调查确认。现将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地块地块1:东至丰山东路,西至银山路,南至黄金路,北至平安东路。

(详见附件1)

二、调查结果

(一)土地情况。经勘测确认,本次调查地块面积为5.3908公顷。其中:农用地5.390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4.9539公顷)。(详见附件2)

(二)权利人情况。经调查确认,本次调查地块土地所有权人5个,为:平邑街道小井村农民集体(鲁(2023)平邑县不动产权第0056991号)、温水镇丰山埠村(现平邑镇丰山埠村)农民集体(平集有(2012)第08023号)、温水镇丰山埠村农民集体(鲁(2024)平邑县不动产权第0004999号)、温水镇西纯庄村农民集体(鲁(2023)平邑县不动产权第0055775号)、温水镇西纯庄村农民集体(鲁(2024)平邑县不动产权第0004790号)。

涉及土地使用权人29个,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人29个(土地承包权人29个、土地经营权人0个),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0个,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29个。(详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自2024年9月24日至2024年9月30日。

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调查确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结束前凭相关证据材料,向平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平邑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参与调查的各方对其提出的合法诉求予以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

特此公告。

联系人:魏科长,联系电话:0539-4292841。

附件1:调查地块四至范围图

附件2:《土地所有权调查确认表》和《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确认表》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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