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pingyigtzyj/2024-0000093 | 发布机构 |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土地征收 | 发布日期 | 2024-06-13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标题 | 平邑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平征公告〔2024〕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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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9日,平邑县2024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业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平邑县2024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Q〔2024〕81号)批准征收土地5.6078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1范围:辉泉村地块东至人民大道,西至发展大道,南至富强路,北至文泗公路。八顶庄村地块东至八顶庄村村地,西至人民大道,南至康迪装饰材料公司,北至富强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卞桥镇辉泉村、八顶庄村。 地块2范围:东至八顶庄村村地,西至人民大道,南至康迪装饰材料公司,北至富强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卞桥镇辉泉村。 地块3范围:东至兴合村土地,西至宇韩一期项目,南至兴合村农村道路,北至兴合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仲村镇三合四村。 地块4范围:东至兴合村土地,西至宇韩一期项目,南至兴合村农村道路,北至兴合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仲村镇兴合村。 地块5范围:万庄村地块位于东至富饶庄村土地,西至平邑县万庄膏业公司,南至东至富饶庄村土地,北至富饶庄村农村道路。富饶庄村地块位于东至富饶庄村土地,西至平邑县万庄膏业公司,南至东至富饶庄村土地,北至富饶庄村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保太镇万庄村、温水镇富饶庄村。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开发用途 地块1:辉泉村地块东至人民大道,西至发展大道,南至富强路,北至文泗公路;八顶庄村地块东至八顶庄村村地,西至人民大道,南至康迪装饰材料公司,北至富强路。总面积2.7663公顷,其中农用地2.7663公顷(耕地2.7429公顷),拟用于临沂艾维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扩建年产5万套办公家具、5万立方米贴面板项目,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2:东至八顶庄村村地,西至人民大道,南至康迪装饰材料公司,北至富强路。总面积1.9505公顷,其中农用地1.9505公顷(耕地1.7981公顷),拟用于山东昌源木业有限公司新建年产200万平方米木地板项目,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3-4:东至兴合村土地,西至宇韩一期项目,南至兴合村农村道路,北至兴合村土地。总面积0.5083公顷,其中农用地0.5083公顷(耕地0.4666公顷),拟用于宇韩高端功能性手套一体化智造项目,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地块5:万庄村地块位于东至富饶庄村土地,西至平邑县万庄膏业公司,南至东至富饶庄村土地,北至富饶庄村农村道路;富饶庄村地块位于东至富饶庄村土地,西至平邑县万庄膏业公司,南至东至富饶庄村土地,北至富饶庄村农村道路。总面积0.3827公顷,其中农用地0.3827公顷(耕地0.3284公顷),拟用于年产10万吨石膏板专用配料生产线项目,开发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财政部门按照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拨付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到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所有权人。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五、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平邑县2024年第19批次建设用地批复文件 联系人:鲍科长,联系电话:0539-4292841。 平邑县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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