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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yx03--2017-0814006 发布机构 平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部门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8-26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标题 2015年平邑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决算
2015年平邑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决算
 

2015年平邑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总的职能是: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的经济法规、条例,负责全县工业企业的规划、协调、指导、服务,为县委、县政府发展工业经济当好参谋。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方针、政策。

2、负责全县工业生产调度、生产计划的编制、抓好企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工作管理工作。

3、负责县属工业组织产业、产品结构调整工作。

4、抓好企业管理工作,组织推行企业管理现代化,指导企业搞好改革工作。

5、负责经贸系统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全县成品油市场的监督检查,及时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7、负责指导经贸局党委所属党总支、支部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企业廉政建设,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工业企业中的贯彻落实。

8、研究国家有关的电力政策,拟定全县电力工业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电力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

9、组织全县建设节约型社会和发展循环经济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有关政策;负责组织回收利用各种再生资源;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组织协调节能重要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淘汰能源浪费严重的生产、生活设施;承担建设节约型社会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1、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决算包括:县节约能原办公室预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2、纳入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2015年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 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平邑县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局

2

平邑县人民政府节约能原工作办公室

正科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297.08

(按功能科目)

30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9.00

三、事业收入

3

32

四、经营收入

4

33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34

六、其他收入

6

35

7

36

8

37

9

38

23

52

24

53

本年收入合计

25

297.08

本年支出合计

54

9.00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6

结余分配

55

上年结转和结余

27

年末结转和结余

56

28

57

合计

29

合计

58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 收入

其他收入

合 计

20113

商贸事务

306.08

306.08

2011301

行政运行

297.08

297.08

2011399

其它商贸事务

9.00

9.00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 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合 计

20113

商贸事务

306.08

306.08

2011301

行政运行

297.08

297.08

2011399

其它商贸事务

9.00

9.0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金额

项 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297.08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

9.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16

3

三、国防支出

17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18

5

五、教育支出

19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20

7

……

21

8

22

本年收入合计

9

297.08

本年支出合计

23

9.00

306.08

297.08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0

年末结转和结余

2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1

25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2

26

13

27

合计

14

297.08

合计

28

9.00

306.08

297.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20113

商贸事务

306.08

2011301

行政运行

297.08

2011399

其它商贸事务

9.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

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本年支出合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合计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74.21

 

30101 

基本工资

 

  72.73

 

301102

津贴补贴

 

  201.81

 

30106

伙食补助费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3.04

30201

办公费

 

 

  12.66

30202

印刷费

 

 

  2.81

30205

水费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1.24

30208

取暖费

30211

差旅费

0.48

30213

维修(护)费

30215

会议费

0.24

30216

培训费

0.18

30217

公务接待费

0.53

30226

劳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1.38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5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上年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单位:万元

合计

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 维护费

4.05

4.35

3.52

0.83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和重要事项说明

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306.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06.0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06.08万元。

2015年支出总计 306.0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6.08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06.08万元。

2、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类)283.0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3.0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306.08万元,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73万元、津贴补贴201.81万元、抚恤金8.5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3.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6万元、印刷费2.8万元、邮电费1.23万元、差旅费0.49万元、会议费0.3万元、培训费0.18万元、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工会经费1.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3万元。

二、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52万元,公务接待费0.83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1.02万元、公务接待费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成品油市场管理职能由县流通业发展局转至平邑县经信局、车辆运行费用也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降底接待标准。

2、“三公”经费支出相关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5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我县工作,共计接待19批次,95人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财政部统一规定和要求,县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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